北京市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日期:2022-02-18 17:41 打印 【字体:

  2021年,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紧紧围绕民政法治工作目标,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推进社会建设和民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委局一把手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建立了“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等作为每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全面正确履行民政部门职能。一是落实“一网通办”相关工作。坚持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对办事群众咨询及办理的事项,网上审核查收,提升办件效率,简化环节,优化流程,接件即办,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二是高质量完成选举工作。全区238个社区“两委”、436个村党组织和380个村委会全部完成换届任务。换届整个过程坚持依法依规、平稳有序的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基层不断巩固深化,全面优化提升“两委”干部队伍结构。三是动员各类社会力量,着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制定《大兴区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利用社会建设资金,建设镇级社会组织服务(孵化)基地。做好大兴区基层社会动员工作,全区共备案社区社会组织5297家。有效提升社区物业服务质量,进一步推进“片区统筹,街区更新”的大兴模式。

  (三)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等各项规定,应审尽审,同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审查,不断提高审查质量,确保审查效果。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北京市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初始动议决策行为留痕管理的意见》《北京市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定》。积极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及公职律师专业水平,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动将执法人员基本信息、行政处罚职权清单、裁量基准、年度检查计划、行政处罚流程、听证标准及查处结果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殡葬领域、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等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完成本部门单独及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工作。执法工作全程影像记录,执法案卷依法依规存档。

  (六)自觉接收党内、党外及社会监督,设立纪检办公室,强化内部纪律监察工作。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案件及时报送和备案制度,2021年度无纠错行政复议案件,无败诉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对已生效的决定和裁判坚决执行落实。

  (七)落实《关于完善大兴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2021年安排会前学法4次,举办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2次,组织相关人员专题培训4次。为机关干部购买《民法典》《宪法》读本,不断提高全员法治意识。

  (八)统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开展宪法宣传暨迎接冬奥有奖答题活动。组织大兴区各社区共同参与,开展“普法进社区”宪法宣传主题活动;制作3个养老领域、殡葬领域系列主题普法视频,开展5期普法知识竞答活动、设置“每周一典”《民法典》普法专栏。通过举办讲座、组织线观摩庭审、开展知识竞答、展映普法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提高法治意识。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理念不够深入

  少部分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

  法治工作人员力量薄弱,难以全面履行监督和执法等职责,监管和执法效果还不理想。部分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还不够深入,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比较简单,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还不够,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各项要求,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挥了“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系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制发《2021年大兴区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法治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委局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

  (三)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工作落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丰富宣传形式,依托工委会会前学法、专题培训等,推进法治教育培训;制作养老领域、殡葬领域系列主题普法视频;开展普法知识竞答活动、设置“每周一典”普法专栏。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有关部署。强化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确保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依法推进。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律咨询服务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行政案件办理水平。

  (二)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制定发布执法工作方案、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计划等,确保工作方向明、思路清。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优化内部执法工作机制,科学调整办案步骤,实现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查处,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利用多媒体平台,聚焦服务对象和基层工作人员,及时宣传社会建设和民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法律法规知晓率、普及率。分析重点业务领域执法典型案例,提炼经验、总结教训,开展“以案释法”,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