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日期:2023-03-27 10:04 打印 【字体:

  2022年大兴区社会建设和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制定《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的意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单位法治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大兴区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制定《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2年度大兴区民政执法工作要点》《2022年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法治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积极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申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项目,努力提高民政法治建设和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按照督察反馈意见的各项要求,我单位细化分类,对照问题清单全面进行自查整改。

  (三)广泛动员各类社会力量,着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一是持续深化“拉家常”议事会机制落实。2022年“拉家常”重点围绕“三个一批”,即解决基层治理工作一批难事、总结提炼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培养一批社区治理能手队伍,着力打造“党建+拉家常+N”特色工作模式,推动从品牌“全知晓”向品牌“灵活用”的转变。依托“拉家常”议事会平台,累计办理居民诉求7648个,解决民生实事3633件,“吹哨”职能部门1530次,实现区级重点中心工作融合,上下合力解决基层治理问题。动员城乡社区社会组织18920余人,开展多样活动244场,凝聚社区各类群体。“拉家常”宣传推广1705次,提高品牌知晓率,强化品牌影响力。

  二是进一步做好大兴区基层社会动员工作,在构建区-镇街-社区(村)三级社会工作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创新建立督导培养体系,提升社工人才专业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通过将“拉家常”议事方法+志愿服务队伍培养相结合,发挥“拉家常”在社区中社会动员作用,大兴区现有实名注册志愿者421500人、注册团体总数6662个、最近一年志愿项目总数为7428个,有服务时长的志愿者站注册志愿者的62.2%。通过将“拉家常”议事方法+志愿服务队伍培养相结合,发挥“拉家常”在社区中社会动员作用。

  三是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推动社会组织深度参与治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结合“强化功能执行、助力产业发展”的主思路,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创新服务模式,研究制定清晰明确的社会组织分类审批准入机制,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实施分类准入机制,重点加大在社会治理、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儿童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的社会组织比重;依托区、镇街、村居三个层面统一配置社会组织资源,实现三级全面均衡发展,不短腿,与百姓需求不脱节。建立与业务主管单位的会商机制,探索实施专家论证制度,确保社会组织的公益性。

  四是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工作。大兴区已逐步形成“一中心、多基地”的建设格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加强对新孵化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在9个镇街成立了社会组织联合会,为社会组织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和坚实的组织保障。重点打造“品牌”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布局,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四)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进一步夯实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发放、备案、清理等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六步法流程和备案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五)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进综合执法,组织完成本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任务各一次。2022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达到98.28%,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责令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处罚,突出检查重点。对各类执法对象共进行执法检查386次,行政处罚18件。

  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要求,及时在政务平台公布职能信息和履职情况,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决定合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之前,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制定执法方案,启动社会建设和民政七个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工作和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专项工作。开展清明专项执法,严格查处殡葬领域违法行为。完善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相关领域执法力度。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一是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行政案件及时报送和备案制度。本年度开庭审理的行踪诉讼案件,均由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本年度行政诉讼及复议无败诉案件。二是民事案件均按照法院要求,依法应诉。

  (七)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学习《国家安全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城市基层治理政策法规》《密码法》。二是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大兴区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三是统筹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共同参加普法宣传活动。依托公众号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举办普法有奖竞答活动,参加答题活动的市民达到1万余人,加强了群众学法、用法意识。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观念有待更新,服务的主动性、工作的开拓性不够强。

  二是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学习培训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

  三是专业法律人才较为缺乏,法制审核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做好年度述职工作,认真总结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力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二)高位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民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在委局工委会上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和民政法治建设工作重点,扎实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

  (三)严格落实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委局工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出台前全部报区司法局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四)严格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高度重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列出整改任务清单和时间表,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全面落实各项整改事项。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基层治理两个重点,想方设法培训和引进法治人才,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二)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新《行政处罚法》,深入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资源供给。

  (三)加大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的运用,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高群众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