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1-03-31 14:39 打印 【字体: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监督指导下,大兴区农业农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市委市政府《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取得一定成效。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制定“重大事项决策”规则。为加强对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制定本部门《重大决策事项规则》,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按照北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大兴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细化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内容与要求,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编制完成政务公开全清单,确保政府信息全、公开属性清、责任主体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在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50余条。规范依申请公开,用政务服务“温度”提高群众满意度,2020年共办结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份。

  3.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遵循“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6〕48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京兴政发〔2017〕32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着力营造公平和谐的营商环境。

  4.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作合同的合法性审核(查)工作。2020年共组织完成对2件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74分、84份合作合同的合法性审核(查)工作,确保政策措施的合法有效。

  (二)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1.推进执法制度落实。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三项制度”。在局门户网站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依法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裁量基准等基础信息,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结果信息及时予以公示。组织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痕迹化和可追溯管理。二是严格实行案卷案卷评查。每季度组织执法人员,对已办结的案卷进行自查,案卷制作水平明显提升。三是制定《农业行政执法程序技术操作规范》。针对每个监管环节监管对象,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检查内容、检查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四是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执法。组织落实对《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的推进,有效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2.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调整权力清单。结合《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新法颁布、实施主体调整等情况,及时动态调整行使行政职权。二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按照“一次抽、全面查、逐项核”的要求,提升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三是按照大兴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要求,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组织梳理出农药、肥料、种子、兽药、动物诊疗等检查事项列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2020年开展联合检查2次。四是落实行政检查单。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检查单的梳理,将事前审批许可、备案要求和行政处罚的规定,纳入检查单管理,及时录入到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履职行权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市和区上级部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1.持续精简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等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取消下放事项。全面清理政务服务隐性壁垒和隐形门槛,梳理细化政务服务事项。

  2.不断创新受理方式。为了更好的服务办事企业和群众,顺应当前服务业态新趋势,我局紧紧围绕优流程、减材料、压时限、提质量的原则,增加网络、快递等申报方式,2020年受理办结各类事项772件。

  3.持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办事指南做到“通俗易懂”,事项受理做到“应受尽受”,事项办理做到“依法依规”。通过落实“进一扇门”“一网通办”“委托受理”“容缺受理”“减时限、减材料”“EMS邮寄送达”等举措,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4.深入开展延时服务。为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在正常的办公时间基础上,开启“早晚弹性办”、“中午不间断”、“周末不休息”延时服务,切实打通为企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四)落实普法宣传责任

  1.制定《2020年大兴区农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对本部门普法宣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运用,在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的同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实现服务与普法优势互补,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2.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通过微信、微博等终端,发布疫情防控信息23条、工作提示40条等一系列普法知识,引导企业携手共抗疫情。

  3.加强民法典学习教育。一是为各科室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书籍,要求所有干部职工认真进行学习。二是组织培训班。通过邀请法学专家对《民法典》进行详细讲解,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牢了自觉学习民法典的意识,切实提高了运用民法典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4.积极探索创新,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普法宣传。通过“五进五送”、“法制赶集”等形式,组织开展“3˙15”、“打假护农保春耕”、“12˙4”等法制宣传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5.落实局办公会会前学法。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办公会会前学法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开展宪法法律和涉农法规的宣传教育。2020年共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内容的3次会前学法,发挥了“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二、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执法规范化需提升。目前我局专业技术型人才比较多,法律专业人才比较少,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提升,特别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在新的形势要求下,执法业务、人员队伍需进一步融合,执法规范化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公平竞争审查意识需强化。在政策制定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反垄断的意识不到位,起草过程中公平竞争自我审查率偏低,疏于对上下游企业和利益相关人征求意见,某些政策文件在合法性审核阶段发现行政权力限制公平竞争的问题。

  三、2020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思想高度重视

  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能力,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养成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改革、谋发展、促稳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履行好建设法治政府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严格依法决策

  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觉落实法定程序要求,对拟以区政府名义出台的涉农的相关文件,均在印发前经过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核等环节,并履行集体讨论程序。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所有重大事项均要提请局党组会审议。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进依法决策。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各项规定,落实合作项目合同审查,保证各类文件制发质量。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阳光政府、透明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三)关注重点难点

  积极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检查单制度和部门联合双随机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各项执法工作力度,守住安全底线。认真落实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和各项指标任务。?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大兴区农业农村局将立足新发展阶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局办公会等形式,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为机关干部购买学习教材,强化学习效果;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将各项要求学深学透。通过系统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农业农村法治工作的全过程。

  (二)深化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各项要求,细化相关工作措施。认真贯彻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规定要求,加大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平竞争意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三)深化综合执法与规范化建设

  贯彻实施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加强培训宣传,深入学习领会,将新法要求落到实处。继续指导推进区级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在提升人员素质、完善执法制度、保障执法装备、规范执法办案等方面加大力度,提升执法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修订,落实行政检查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考评监测指标任务。

  (四)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的谋划实施,深化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会前学法与依法行政培训要求,不断提高系统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提升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