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兴区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将依法行政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工作制度,增强法治建设
一是制定《大兴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依法治理工作方案》。二是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的规定,履行集体讨论程序。三是研究制定《合同签订审核工作制度》,印发《大兴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与《种苗审批程序》。
(二)提升服务质量,持续优化营商
一是对照“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专项行动任务的清单,发现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并组织专题研讨,完善措施,及时销账。行政审批工作,已完成压缩办理时限80%以上,精简申报材料80%以上,实现区级事项100%支持“全程网办”。全年面向企业群众开展了2场相关政策培训。二是政务服务窗口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和咨询1520余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共计1035件,满意度100%。在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每月的考核中大兴区农业农村局窗口两次被评为红旗窗口,两名工作人员多次被评为服务标兵,获得企业赠送的锦旗5面。
(三)规范执法行为,严守执法制度
一是研究制定七项执法管理制度。二是督导大兴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工作。2023年大兴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规范率100%,三项制度执行规范率达100%,处罚裁量基准执行规范率100%;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规范率100%。完成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任务,并按要求将结果公示。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普法宣传工作措施不够有力,宣传方法不够新颖,宣传方式的创新有待加强。二是针对新增农机监理,植物及种子调运职能,专业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三是由于专业打假人员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有所增加。在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上缺乏多样化手段。四是行政审批与行政执法衔接不够到位,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合理衔接缺少相应机制。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委农工委书记、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夯实理论基础,强化业务素质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形式,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学习活动。全年共开展学习4次,95人次。二是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构建“4+4”学习实践为载体的主题教育机制,上半年聚力“6个坚持提升”“5个坚决整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下半年开展“五拼五比五晒”专项活动。组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依托“兴农谈”等平台举办“专家讲堂”“业务讲堂”,全面增强干部抓“三农”工作的本领,2名干部分获“全国农业农村先进工作者”“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个人”称号,1名干部获评北京市政务服务“贴心服务标兵”。
(二)加强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
一是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发挥党工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大兴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全年专题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2次,全方位推进学法、普法、用法持续深入开展。二是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大兴区农业农村局《会议议事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印发《大兴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流转程序。会同区经管站编制《大兴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指南》,修订完善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推深做实“田长制”,建立“田长制+公安+检察”协同工作机制,实现监管全覆盖。三是严格文件审查,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持续加强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2023年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审查各类合同200余件。四是配合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完成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三步走工作。在报送的材料中《大兴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备案材料成为我区标杆性决策事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面向全区推广。
(三)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建设
一是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创新“执法检查+安全监督”模式,以“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不间断执法检查,全年出动专职安全员检查1650人次,检查企业762家次,共发现隐患545处,完成整改545处;指导监管对象使用“企安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覆盖率达到100%;成功入选2023年度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二是持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运用“北京农安宝”完成巡查2.5万余次,全区9个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全部达到优级,实现“全域全优”。强化质量安全监测,完成农产品检测5万份,合格率100%。积极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目前具备合格证电子化开具能力的主体共90家,电子化开具率达到67.2%,居全市第一;累计开具合格证118.2万余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4.68万余吨。三是制定“2+5+5”条块结合执法架构。2023年,对农业农村8大领域共开展执法检查2.26万次,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等指标均为100%;做出行政处罚116起,罚没款29.5万元。建立“联合执法办案+线索共享+移送”联动模式,办结全区首例自然渔业资源“行刑衔接”案件。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获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
(四)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农村法治建设
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统筹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平台开展涉农领域普法,深化“法律进乡村”,举办安全月、“网盾行动”“农产品安全周”“文明养犬”等主题宣传活动35场次,发放《安全生产告知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宣传资料2万余份。组织人员培训140余次,媒体普法114次,按照“宪法宣传日”要求,结合大兴区农村“两委”委员示范培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余份。在“兴农谈”平台设置“每日一答”专栏,深入宣讲宅基地有关政策。同时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共在全区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405户。二是完善村干部教育体系,创新“政校联学”培训模式,持续加大对村书记、第一书记、村后备干部等村级骨干力量的培训力度,完成“全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视频培训班”、村书记大讲堂、“新国门·青苗”“乡村治理骨干”等专题培训2000余人次。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常态化开展普法学习,落实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普法工作机制,树牢法治思维,巩固依法决策能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质效。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措施,开展多样性法律法规进乡村等法治宣传活动。三是严格贯彻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丰富重大政策解读形式,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三是深化综合执法与规范化建设。提高农机监理,植物及种子调运职能,专业技术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执法能力,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四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和法治素养。建立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合理衔接机制。坚持落实好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五是通过集中培训、专题研讨、案例剖析等方式,组织对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培训,确保新旧法律法规顺利衔接,不断提高人员能力素质的同时。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