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药监局决策部署,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强化执法监督效能为重点,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为依托,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动能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证准营、一码联动”。简化外企登记公证文书跨国流转程序,平均耗时压减近九成。专设外资绿色服务通道,推动企业落户提速近三成。2024年,外资企业注册总量、注册资本总额位列全市前列。率先开展小微经营主体分型分类,认定首批“名特优新”主体8家。“证照联办”“一照多址”等举措红利叠加释放,餐饮、零售、医药等高频事项实现“一站式”办理。
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明确告知企业禁限目录相关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市场主体告知承诺;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着力整治涉企收费,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全力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印发全市首个区级实施方案,调度全区54家执法单位“扫码”实施行政检查7.5万次,实现部门启动率、人员绑定率、真实扫码率“三个100%”,问题发现率同比提升15个百分点。推动各部门实施非现场监管4.2万次,占比提升至56.3%。5773家A类企业被纳入“无事不扰”清单。
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修订完善《北京市大兴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在区级政府部门全面覆盖。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扎实做好区级政策措施前端把关,密切关注招商引资、招投标等问题高发领域,对拟由政府出台的文件做到应查尽查、应审尽审。
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建设。修订《大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办法》,推动“生物医药产业-细胞基因工程”项目、海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站接续落地,“知产法官工作站”在中日产业园揭牌运行,平行进口润滑油案件获评市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多元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再增助力。
(二)着力稳秩序、护公平,良法善治落地效果突出。
“铁腕”出击,着力保安全、惠民生。超期未检计量器具“动态清零”,排名保持全市前列。“铁拳”“筑安”“骄阳”等专项行动强力推进。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肉类产品、食用油运输、“特供酒”清源打链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食品药品抽检合格率高于全市总体水平。建成农村食品规范经营店,引领薄弱地区安全水平有序提升,高标准整改校园、养老机构等场所隐患。紧抓安全生产,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电梯等高风险产品及特种设备落图上账、全面清查,相继完成电动三、四轮车、燃气灶具等民生关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产品抽检监测,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三轮次暗访暗查成效显著。严厉打击“大容小标”、使用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居民老旧电梯安全监管力度,完成安全风险评估,区内“梯龄”15年以上电梯全部实现“一梯一码”智慧监管。
强化队伍管理,着力提能力、壮本领。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形成“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的良好氛围。坚持严抓细管,完善市场所、机关科室考核实施办法,四不两直开展行风大检查、基层大走访,进一步强化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坚持选育结合,实施新入职干部传帮带“青蓝计划”,在重、难点业务领域储备小教员,围绕行政执法基础建设,组织行政执法能力考试、学法考法等活动,结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第三版》、复议诉讼案件办理等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法制培训。实行常态化比武练兵,在各类竞赛活动中连年进位。
践行包容审慎,持续优执法、强说理。强化良法善治落地效果,2024年度我局处罚总计3816件,罚没款总计995.6万元。其中违法行为轻微免于行政处罚案件730件,累计免罚金额达1436.05万元,向大兴公安分局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件。以评查促规范、以指导促提升,组织开展多轮案卷评查,广告、认证监管等7件典型案例入选市局百案汇编,部分案件入选总局第七批制止食品浪费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三)“法治”筑基,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全局工作法治化,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支持本级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作,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司法和纪检监察监督,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做到“应出必出”,全年共计出庭应诉1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出庭又出声”。
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节点教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多次组织集中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和“民法典”推广学习,带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我局法制审核机构全年审核行政处罚案件1404件,重点审查证据链完整性、纠正程序瑕疵等问题。定期自行组织开展案卷评查,重点覆盖食品安全、药械化安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知识产权、特种设备等7类关键领域,努力消除市场监管执法领域各类安全隐患。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北京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法定程序和环节进行跟踪、实时留痕。落实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和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的要求,做到执法不缺位。
坚持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所担任法律顾问,在重大案件的处理、合同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或风险评估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为依法决策和妥善处理各种难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依托府院联动实现行政疑难案件诉源治理,积极就冒名登记案件证据效力、侵权商品货值金额计算、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处罚案件实体认定等问题同区人民法院沟通,破解行政执法难题。主动加强与行政复议机构的沟通协调,分析复议败诉原因,形成化解行政争议合力。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所属各单位齐力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但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纵向推进,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执法人员创新执法方式不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对于市场新业态新模式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在案件事实认定、程序规范、证据意识、法律适用等方面有待进一步细化、规范;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法治宣传的覆盖面还不够广,公众参与度不够高,法治宣传教育还需要进一步结合基层和群众需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市场监管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好学习、解读、研讨、宣传及贯彻落实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全面提升法治工作质效.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风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深刻领会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保证党内法规制度在本单位的全面落实.
加强依法行政,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凡涉及党内重大事项必须做到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决杜绝独断决策现象发生。坚持重大决策由法制部门参与审核,推动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严格履行依法治区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司法和纪检监察监督,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提高行政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业务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深化普法教育,狠抓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在市场法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制定《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扎实开展节点教育,带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让市场监管领域执法效能持续释放。
一是坚持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促进市场监管工作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
二是持续做好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宣传教育、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平竞争审查、涉法涉诉问题处置及法等工作,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工作水平;
三是深化市场秩序治理,坚持“宽严并济”进一步深化推进“轻微违法容错纠错机制”,力求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进一步强化学法提升法律素养。继续健全和完善局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建设。多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
五是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建立长期有效沟通,做好行刑衔接及公益诉讼工作的对接和案件流转工作。定期与市局法制处、总队法制部门、区政府各单位保持交流,全力保障我区行政执法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