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安排,全面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机制强责任,保障依法治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切实履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推进依法行政小组办公室职责,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筹备推进依法治区。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2次,各小组会议4次,印发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文件21个,确保依法治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法治服务保障
全面提升依法防控能力。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各项机制,为防控提供法治保障。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筑牢社会共治防线。制作、播放疫情防控主题普法微动漫宣传片9部,下发依法防控宣传海报、折页14万张,通过“大兴普法”微信公众号推送疫情相关普法文章100余篇,开展线上答题活动2次4期,惠及群众10万余人次。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用,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群众需求开展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2200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73件。
(三)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各项程序要求。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定《大兴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共审核规范性文件24件,提出意见建议500余条。向市级备案5件。办理法规规章征求意见18件,提出意见建议17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开展政府法律顾问专题讲座6期,法律顾问围绕区内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重大合同、疑难案件、出租房屋监管等文件和问题提供法律意见57件。
(四)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查,推动执法信息全面公示、执法过程规范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全部纳入法制审核。我局共实施行政检查178件。
2.推动各项执法改革工作落地。制定《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镇街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镇街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提级管辖、指定管辖工作规则。
3.不断提升行刑衔接工作水平。强化行刑衔接制度建设,修订我区行刑衔接管理办法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大兴区行刑衔接会商会和行刑衔接联席会。提升行刑衔接案件线上移送率,通过案件移送、会商移送等方式实现线上100%移送。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量。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76件,审结304件,纠错率8.88%。共办理区政府为被告的应诉案件157件,审结98件。全年共办理以区司法局为被告的已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件;诉讼案件8件,其中二审案件4件,无败诉案件。
2.创新调解方法手段,切实提升矛盾化解效能。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9532次,调解案件总数5216件,调解成功5176件,调解成功率99.23%,涉及金额17.5亿元。专项排查与日常排查相结合,组织开展“因疫受损”群体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共排查矛盾纠纷2715次,涉及2666人次,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稳定。
(七)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1.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共接待24000余人次,办理服务事项15000余项,“12348”接听解答法律咨询8030件。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律师行业管理。坚持行业自律与行政督导结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不断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坚持按照规定时限和流程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对新设机构按程序标准和职能要求进行实地指导帮扶,从入口端开始进行规范化跟踪管理。共完成律师类行政许可事项28件,完成律师类备案事项60件;完成司法鉴定行政审批共计27件。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共组织区委区政府会前学法9次,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学法2次。通过处级干部轮训班、依法行政研讨班、干部在线学习等形式,累计培训2000余人次。2020年我局共举办各类培训5次,分别为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培训会;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专题培训会;青年干部座谈交流培训会;团队沟通与协作主题讲座培训;大兴区政法系统职工思想认同感提升培训。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制作案卷能力还需加强;二是在充分发挥统筹推进依法治区职能作用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三是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专业素养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指导协调,紧盯督办落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通过主持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各类专题会议、基层一线调研等形式,研究解决我局法治建设的实际问题,有力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注重学习引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
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18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中心组学习的主题主线,专题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宪法、党规党纪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局主要领导带头为全体机关干部授课,引导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进全区司法行政改革任务完成。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庭应诉三次。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要文件起草、重大改革举措出台等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程序提交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对事关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升重大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水平。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我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一是充分履行区委依法治区办职能作用,推动解决法治建设领域重大问题和事项,指导各小组建立组内工作督察机制并开展督察工作,适时组织相关协调小组对重点工作中的涉法问题开展调研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进行、有法可依。
二是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关注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出台情况,拟定我区配套实施方案,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支撑和带动作用,积极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结合我区特点,提升示范项目创建质量。
三是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修订完善大兴区重大合同审查相关文件,要求各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合同订立、审核等要求,确保我区重大合同审核质量不断提升。
四是研究制定大兴区“八五”普法规划,为法治大兴建设各项工作奠定良好基础。落实好《北京市大兴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建立民主法治示范村常态化创建和“回头看”督导检查工作机制。
五是优化配置法律服务资源,将“互联网+法律服务”、律师“普法微课堂”等线上服务与线下法律服务相结合,进一步丰富村居法律服务模式,持续改进服务质效,使法治发展成果更加公平惠及大兴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