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区司法局  日期:2019-12-31 15:35 打印 【字体:

  2019年,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安排,全面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有效落实依法治区各项任务

  1.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正式全面启动大兴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发措施类文件4份,有序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

  2.全面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工作要点,评估考核全区37家行政执法单位和20家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新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内容和执法考试通过率考核项目。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履行政府职能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和流程要求。提供证据保全类公证法律服务252件,年检考验律师事务所85家,其中,实地检查15家。年度考核本辖区律师57名。

  2.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信息26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条。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办结3件,结转下年1件。

  (三)持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1. 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审核区政府文件17件、重大合同33件,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承办区政府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合法性审查233项。

  2.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律师在重大复杂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案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公共法律服务、合同订立等工作中的专业优势,共同审核合同9件。

  (四)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全面履行执法职权。2019年,区司法局共开展行政检查298件,无行政处罚案件,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80%,柔性执法、审慎执法理念逐步推广。

  2. 强化执法监督作用。定期统计分析执法情况,汇总分析2018年全区行政执法数据,加强案件审核与指导,审核拆违案件1件,确保执法监督取得实效。

  3. 深化综合执法改革。组织开展全区涉改执法单位职权交接工作。审核机构改革涉及行政职权7093项,作出调整职权5482项,处理各部门有争议职权369项。

  4. 落实“三项制度”要求。健全大兴区执法过程记录制度、执法监督工作规则。完善执法平台工程建设,增设执法点位分析、移动终端展示等内容,提高执法公示规范化水平。

  5. 推进“两法”衔接、公益诉讼工作。召开“两法衔接”工作会,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协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共查处和移送涉刑案件8件。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做好信访和投诉举报工作。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认识,2019年,区司法局共受理“12345”转接26件,积极办复投诉举报6件。

  2. 深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接收复议申请190件,审结128件,终止45件,调解率达35.2%。

  3. 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注重以行政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争议,调解成功案件3252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1951件,出具调解书案件1301件,占同期民事结案的16.1%。

  (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深化律师队伍建设,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等一站式法律服务,村居顾问律师累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5000余人次。验收公共法律服务站20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603个,12348接受咨询3733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0余份。

  (七)自觉接受内外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做到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接到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应诉1件。

  (八)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 加强法治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组织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4次,举办2019年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和依法行政培训班220余人次。区司法局参与学习30余人次。

  2. 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全区各中小学开展普法教育活动100余场,持续强化普惠型普法实体阵地建设。线上公众号文章推送量同比增长35.6%,累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19年,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需进一步推进,职权界定、人员配置等有待落实;二是法治宣传力度需进一步提高,宣传内容形式创新性有待提升;三是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式需进一步完善,纠纷化解多元性有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

  区司法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指导协调,紧盯督办落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通过主持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各类专题会议、基层一线调研等形式,研究解决我局法治建设的实际问题,有力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注重学习引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

  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13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精神等内容。区司法局主要领导带头授课,引导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进各项行政改革任务完成。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共出庭应诉1次。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要求,保障决策水平

  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要文件起草、重大改革举措出台等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程序提交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对事关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提升重大决策科学、民主、法治化水平。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0年,我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要求,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一是保证综合执法改革顺利过渡。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执法改革后各项执法衔接、机制建设工作,重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素质指导培训。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建设。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利用有效的互动性、及时性优势,增加法治宣传覆盖面。制作特色主题宣传品,提升法治宣传多样性、实效性。

  三是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推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过程的保障作用。坚持专常兼备,多元化解,创新调解方法手段,切实提升矛盾化解效能。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大兴区司法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