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主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服务保障全区中心工作为主责,全面落实各项工作部署。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依法治区统筹作用
1.全面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统筹作用,牵头起草年度工作要点、全面加强镇街法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牵头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2次、办公室会议2次、各小组会议5次,区委依法治区“一办五组”均衡发力。2022年度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评估全市综合排名第一。
2.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制发2023年度示范区、示范项目方案,在区委依法治区会议、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上专题研究创建任务,坚持“月调度、月督办、月提升”,建立示范区创建分级分类调度工作机制,被依法治市办推荐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候选区。与临空经济区交流研讨5次,研培极具大兴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项目。组织各单位、镇街积极申报法治政府示范项目,在全区申报的54个示范项目中,评选出区级示范项目6个。全区上下同向发力,全力推进示范创建走深走实。
3.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四报告”机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重点基础工作联席会议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复议诉讼统计分析报告,将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盯紧抓牢。结合市级要求,聚焦重点问题开展精准化、“小切口”督察,有效提升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持续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公示区政府及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系统总结“十四五”中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果,形成白皮书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
(二)凝聚多方合力,有效发挥法治护航保障作用
1.助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修订大兴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并及时更新区政府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抓好闭环管理,确保政府决策科学合法。全面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标准,严格履行备案监督程序,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培训。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区属部门及镇街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库建设,集中清理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在区政府网站公布清理结果。
2.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效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渠道,落实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有序运行。修订区政府行政应诉规则,积极响应“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参与各类涉法协调会、研判会10余次,涉及区级疑难重大案件10余件。邀请法官、检察官为区政府领导班子、全区领导干部开展法治培训。2023年,审结复议案件793件,纠纷化解率37.95%。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协调。牵头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市、区两级执法公示平台,加强执法公示信息源头把控。强化“以查代训”效能,组织全区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1次,与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开展镇街行政处罚案卷评查4次,制发评查通报5期。严格执法资格证件管理,组织执法考试6期,考试通过率98.59%。强化“府检联动”,严格落实行刑衔接联席会议机制。荣获北京市职业技能大赛行政执法人员竞赛优秀组织奖。
4.加强基层“法治帮扶”力度。聚焦提升全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2期,依托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开展专题法治讲座2期。构建“理论+实务,线上+线下”培训模式,组织全区各执法单位、各镇街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市执法人员技能大赛初赛培训、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实操培训等各类理论培训,开通行政执法人员线上远程课程,累计参训400余人次。组织庭审旁听实训,印发案例分析5期。
(三)严格履职尽责,扎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
1.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建设,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和流程要求。2023年,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共计511件,其中律师类行政审批事项419件,司法鉴定类行政审批事项92件;对2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11名基层法律服务者现场办理年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办理11人次。依法行使处罚职权,全年开展行政处罚2件,行政检查422次(含联合检查),违法行为纳入检查100%,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100%。受理律师类投诉2件,受理公证类投诉1件,办结2件。行政复议被复议案件1件,复议维持;行政诉讼一审4件,判决维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00%。
2.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以人民调解为主渠道的非诉矛盾纠纷化解途径作用,出台《关于深化多元调解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持续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全面梳理总结各调解组织及相关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发布优秀案例汇编。积极推行“行政复议+司法所调解”模式。2023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调解案件7041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9360次,有力保障大兴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3.助力平安大兴建设。圆满完成“两节”“五一”“十一”及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维稳安保工作。2023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87人,安置帮教对象340人。全年列管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安置帮教对象无重大案事件发生。区司法局被市司法局向司法部推荐参评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
3.加强政务服务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审核程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举办政务开放日活动,扩大司法行政影响力、知晓率。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依申请公开3件,已及时答复申请人。受理“12345”转接486件、信访件转接7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按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复率、满意率100%。
(四)服务为民,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1.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正式启用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复议接待、人民调解多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新址。全区建成区级中心1个、镇街服务站20个、村居服务室近700个,实现法律服务工作区、镇街、村居的三级全覆盖。2023年,接听群众咨询34434人次,第二、三季度坐席连续获得全市优秀坐席称号。启动“兴律助企行 法治护营商”律师行业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区司法局被推荐到司法部参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2.持续丰富法治文化供给。建成全市首家民法典主题公园、法治生态公园和区级宪法主题公园。打造“兴”法治微课堂普法品牌,制作以案释法视频10期。举办大兴区“12·4”国家宪法日主题直播,累计观看人数突破57万人次。荣获北京市法治文艺大赛优秀组织奖;区司法局获评北京市运用《法治日报》做好法治新闻宣传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区司法局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称号通过团中央复核命名。
3.助力基层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全国、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摸底统计工作,组织各镇街对照符合撤销“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荣誉称号的五种情形和示范村拆迁情况,摸排现有107个示范村和25个示范社区情况。对符合撤销情况的,主动向市司法局申报。组织全区1200余名法律明白人进行在线培训,人均在线培训不少于12学时。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力度不够。习惯于按照固定的程式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对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研究思考不够深入,法治政府建设某一具体方面亮点特色不够突出,单项示范项目有待于进一步挖掘、培育。二是对镇街司法所开展业务指导培训力度不够。主要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培训班的形式对司法所开展“授课式”指导,指导方式相对单一,指导效果仍需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履职尽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职能,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谋划部署,组织召开依法治区各类会议9次。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相关工作,带头研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细则。局党组会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复议诉讼统计分析报告。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积极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到律师事务所、镇街司法所等开展实地调研20余次,领题调研2项,形成4项调研成果。
(二)加大学习引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42次,会前学法8次,坚持把学习引领摆在前面,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主要领导带头授课,集体学习,线上线下相结合,有效引导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局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推进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成的能力水平。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文件起草、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执法决定作出严格按照程序提交局党组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持续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运行保障机制,重大疑难案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强化“府院联动”,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00%。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大兴区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六个大兴”建设,坚持“三落一提”基本工作要求,以示范创建为抓手,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水平,护航大兴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重点学习内容,及时学习行政复议法等新出台修订的重要法律、行政法规及北京市立法。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坚持全面统筹依法治区工作。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委统筹协调作用,区委依法治区委“一办五组”牵头抓总作用,谋划2024年全区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执法协调、普法宣传重点工作计划。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持续优化依法行政考评体系,坚持“以创促建”,全力以赴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持续培育法治政府示范项目,努力擦亮大兴区法治品牌。
(三)切实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继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等审核监督工作;严格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程序,推动实现对政府工作部门、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全覆盖;超前谋划增强重点紧急工作预见性,培优选强做好重大决策案例梳理工作。
(四)稳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部署安排,按照市、区两级实施方案抓好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按照北京市加强非现场监管三年行动计划安排,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技术手段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提升非现场监管精准化、智慧化水平,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五)持续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自觉接受内外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生效判决。强化审计监督。加强财政监督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更多形式的政务开放活动。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妥善应对新行政复议法的实施,持续加强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完善行政复议审理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复议监督职能,加强府院联动,提升基层依法行政水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预防在先、分层递进、衔接配套、全面覆盖的多元调解机制,加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夯实行专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与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建设,促进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有效衔接,增加军人军属、企业园区等专项服务站点,加强对值班律师考核及对镇街监督指导,进一步提升群众咨询满意率;依托平安建设体系及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针对性开展教育帮扶,多样化开展利于社区矫正对象修复社会关系的公益活动和帮扶救助方式,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
(七)高质多元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持续推动普法责任制均衡落实,强化各单位重视程度。在现有基础上扩大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效果,持续增加军人军属、企业园区等专项服务站点,丰富法律服务机构名录和涉企服务项目,推进十项措施的逐一落实,加大对村居法律顾问的管理考核,促进法律服务供给与基层需求的有效对接。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