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围绕环保重点工作,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实,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共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65件;接收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054件;接收自主验收106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99件;完成放射性同位素备案6件;完成畜禽养殖备案7件;完成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14件;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共预审受理事项382件、办结368件;接听电话及接待来访等咨询6000余件。
2021年,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48家次(含限期整改),登记共121家,已审核并指导完成修改2021年季度执行报告319份,2021年年报总数356份。
2.持续营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对“多规合一”协同平台193个项目研提意见;为存在环保难题的20余家区内重点企业提供“定制式”服务,开展“生态环境进园区”活动;招商引资工作已完成新增2个入库项目,完成率200%。
3.加强执法监管,探索柔性执法。运用多种非现场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能。针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和VOCs排放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污染源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到精准治污;同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方式。加强对医疗机构、疫苗接种点、隔离点的帮扶指导力度,指导帮助规范暂存场所,确保交给有资质的处置公司处理。与重点医院、隔离点建立“日报”机制,帮助隔离点与北京固废物流中心签订协议,指导规范重点管控生活垃圾场所,并要求生活污水消毒后达标排放。
4.构建“绿信”体系,促进企业自觉守法。创建“推进企业绿色发展构建绿色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综合运用法治、市场、行政等多种手段,不断推进企业绿色发展在环境执法中的运用,创新监管形式,实行企业分级分类差别化管理,采取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引导激励与约束惩戒并举,增强企业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大兴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评估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围绕生态环境中心工作,修订了《大兴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移送法制审核流程》、《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规定》和《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合同合法性审核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设计和应对措施,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决策制度,制定《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均按规定开展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并经集体讨论决定;对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及时开展决策实施效果评估。2021年共570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按程序集体审核决定。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每年对外聘法律顾问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进一步促进提升法律顾问工作水平。在重大复杂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案件审核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确保合法合规。在合同订立方面,将律师审核作为必经程序。2021年,共审核合同153件,公平竞争政策措施1件,解决疑难法律问题16件,出具法律意见书5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严格按照《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优化执法方式,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内部监督,创新“季考核、年考评”执法考评工作机制,精细化考评标准。制发《行政执法案件考评工作细则》,对案卷评查、录入比重、复议诉讼情况进行季度考评通报,注重加强整改监督。
2.加强区域联合保障。践行《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廊坊市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协议》,会同河北省廊坊市开展联合执法,重大活动、会议期间共同做好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地联合执法检查,互派执法人员到对方辖区开展联合检查,共同学习交流执法经验、提高执法水平。联合廊坊市机动车中心,在进京检查站北京及廊坊双方向,就重型柴油车排放开展实地联合执法工作,共同筑牢移动源污染区域共治防线。全年累计出动联合执法人员1772人次,检查各类污染源726家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87起,拟处罚60家次,拟处罚金额26.61万元。
3.严格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依法查封违法排污企业110起,处罚环境违法行为2999起,罚款金额3330.557万元。
4.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1年共有5名同志新取得执法资格。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切实做到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21年,我局未接到人大、政协提案和司法建议。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和污染源“双随机 一公开”制度;及时公开重大决策;推动行政服务类事项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6条,电子化率达100%。
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制度,执行一把手应诉制度,坚决维护司法权威。2021年,未产生行政复议和出庭应诉情况。二是做好信访和投诉举报工作。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于民的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度,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信访接待工作。全力做好“接诉即办”工作,实行市民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对办理诉求做到100%回访。全年共受理各渠道转接信访件910件,均按时按规定回复,未发生逾期现象。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领导班子带头学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内容注重与时俱进,将宪法、民法典、新颁布修订法律法规列入会前学法和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切实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
2.全体人员集体学法。结合生态环境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干部法治培训,采取集中共学、竞赛促学、微信辅学、案例教学的方式,着力提升环保干部行政执法水平,累计组织法治培训16场,线上知识竞赛2次,发布普法典型案例15期,并被市区评优推广,在全局范围内掀起了学法普法热潮。
3.打造品牌深度宣传。不断创新推优,多维度打造具有环保特色的普法品牌。一是整合资源,汇聚执法尖兵、法律专家和环保志愿者组建“绿色生态法治先锋队”,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法律十进普法活动64场,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成为群众身边最接地气的普法力量。三是利用“六·五”环境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纪念日,创作拍摄《奋“法”有为》和《与宪法同行 护生态大兴》法治宣传片,联合市局开展环保普法宣传,为公众普及危废、机动车和生态涵养区条例等多部新规。其中“以案释法”讲座、主题普法、民法典宣传活动在京环之声、市局期刊和大兴普法专栏发布。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新技术、新手段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需要进一步规范,电子证据、网络证据等新型证据需要继续规范。二是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生态环境宣传全面融入法治元素,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宣传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三是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明确组织机构,优化完善本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提前谋划法治建设工作。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
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规定,全年共组织局党组会会前学法和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9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的讲话精神;学习宪法、民法典、新颁布修订法律法规,切实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1.空气质量全面达标实现历史突破。2021年,大兴区空气质量实现全面达标,其中PM2.5年均浓度34微克/立方米,创历史最优。PM10、SO2、NO2年均浓度分别为59、3、31微克/立方米。PM2.5、PM10、NO2、O3同比降幅分别达到8.1%、7.8%、6.1%、15.2%。优良天数283天,同比增加19天;重污染天数8天,同比减少3天。
2.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7个国家及市级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Ⅴ类考核目标;区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地下水水质总体稳定;黑臭水体未反弹。
3.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土壤安全利用率达到市级目标。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重要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根本目标,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靓出大绿大美生态底色,建设“宜居宜业新大兴、繁荣开放新国门”保驾护航。
(一)加强环境法治化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使用电子证据、网络证据等新型证据,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强化执法队伍责任担当。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充实环境执法队伍力量,筑牢执法基础,全面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
(二)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工作
扎实做好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明确年度任务目标,加大执法力度,抓好辖区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核辐射等环境执法工作和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同时规范执法行为,从环保手续、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制度管理等方面开展全面督查,不断更新完善辖区内污染源信息,做到底数清、台帐明。
(三)开启“八五”普法新征程
要增强普法工作实效,继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推动普法宣传“以案释法”、“法律十进”活动。极运用互联网的新新型模式,发挥新媒体宣传传播优势,抓好线上普法工作,加强体验性互动式普法。发展环保监管特色法治文化,开发特色法治文化产品。积极参加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加快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升普法的生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