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围绕环保重点工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深入推行“极简审批”,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全程网办”,除涉密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等特殊情形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比例力争实现100%。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积极开展“一窗式”服务模式,35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入厅。落实《北京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入驻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的部分项目可采取告知承诺审批,在公示完成后即可获得环评批复。
2.持续营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严格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5.0版政策,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实行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2022年对正面清单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115家次,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电话等对企业进行非现场帮扶指导,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聚焦放管服,实施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大兴区排污许可证发证共278家,执行报告审核131份,登记130家,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223家,执行报告核查131家,登记核查1207家,核查数量已达到总数的100%。围绕精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服务方式,全力推动“一厂一方案”精准帮扶指导,现场点对点沟通、面对面解决,核查企业排污环节的治理工艺,全面提升大兴营商环境的服务质量。
3.有效推动辖区企业绿色发展。在全市首创“绿色信用”评价体系,出台《大兴区企业绿色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企业从原辅料使用、生产工艺、产污环节到末端开展需求式、特色化、深层次治理,2022年,评选区级首批星级企业 73 家,并为8家五星级企业授牌,真正实现了由“政府端菜”到“企业点菜”的服务模式,助力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
4.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新路径。将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建活动作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创新形成了“1+3+5”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模式,科学有序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实。2022年,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起,赔偿金额达896万余元。该项目被评为2022 年大兴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5.搭建智慧生态法治平台。借助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行政处罚系统,打造“一网通办”的智慧生态法治平台,实现执法过程及时上传、实时归集、应录尽录的全过程记录管理。深入挖掘各类生态执法数据,结合大数据统计分析,为依法治污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大兴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评估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围绕生态环境中心工作,制定了《大兴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文书样式及填写规范手册》等制度,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设计和应对措施,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在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实施重大行政处罚等工作中,全面实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群众及当事人意见。明确提请局党组会研究决策事项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查,保证了本局决策的合法性。2022年共181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按程序集体审议决定。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促进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疑难复杂案件论证常态化,充分发挥“智慧外脑”作用,将行政处罚、行政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各类合同等全面纳入法律顾问审核范围。2022年,共审核招标文件及合同177件,公平竞争政策措施1件,解决疑难法律问题25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50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严格按照《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优化执法方式,完善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内部监督,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在环保系统内首创“四级联审”执法考评机制,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能力,行政处罚案卷在市、区案卷评查连续创优。
2.加强行政执法协同协作。与公安、检察院密切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工作通报、相互协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普法宣传六大机制,共同推进“行刑衔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铁腕执法,严厉打击涉环境领域违法行为。2022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件、移动线索1件均已立案调查,刑事拘留9人,行政拘留1人,有效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加强行政执法协同协作,全面推进落实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制定《大兴区2022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共出动586人次,完成跨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293家次。
3.严格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依法查封违法排污企业37起,处罚环境违法行为1854起,罚款金额1270.46万元。
4.顺利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实现执法队伍的全面整合、环境监管综合能力的全面提升,同时建立完善综合执法大队体制机制,补齐执法装备,完成101名执法人员旧证注销及新证校验、管理、公示工作,确保新证与执法人员实际持证信息相符,将综合监管效能发挥到极致。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2年,2名新入职同志新取得执法资格。
5.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对在规范执法、典型示范、警示教育等方面具备示范和指导借鉴作用的案例,按照“震慑教育类”“政策导向类”“创新执法类”“执法警示类”分类撰写,积极向市、区报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20余件。其中,纳入2022年北京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1件,选送至市司法局评优推广3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切实做到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22年,共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4件,其中: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4件,主办1件、协办3件。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和污染源“双随机 一公开”制度;及时公开重大决策;推动行政服务类事项公开。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2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条,电子化率达100%。
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制度,执行一把手应诉制度,坚决维护司法权威。2022年,未产生行政复议和出庭应诉情况。二是做好信访和投诉举报工作。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于民的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度,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信访接待工作。全力做好“接诉即办”工作,实行市民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对办理诉求做到100%回访。2022年,共受理各渠道转接投诉举报案件672件,均按时按规定回复,未发生逾期现象。
(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培训宣传力度
1.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面向本局全体领导干部开设“生态法治课堂”“业务大讲堂”精品课,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宪法、民法典、噪声法、北京土壤条例等法律培训,典型案例研讨、专项执法要点等各类业务培训,法律知识竞赛等互动活动40余次,推动法律知识直达工作一线。
2.加大社会生态法治宣传力度,全面做好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组建环保专业服务队伍,深入企业开展环保服务活动,送法规、送技术、送服务进企业,引导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的环保守法意识、绿色生产意识。打造本市首个生态法治主题公园,实现法治文化有形呈现、生动表达。开展“以案释法 护航生态大兴”宣讲、法律十进、污染攻坚专项普法活动近60场。依托“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以及区创城创卫工作,通过志愿活动、户外咨询、公益宣传、环保图片展示、发放宣传品等形式,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法护民生 向污染宣战”等普法宣传活动,创作推出《法护民生 还自然以宁静》等原创普法宣传片,积极引导市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营造浓厚生态法治氛围。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大兴区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待加强,存在行政审批效率不高、审批流程冗杂,阻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二是局内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完善,需进一步将检查机制落到实处,强化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完善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制。三是普法宣传教育侧重法律条文单向灌输,忽视了法律素质养成,法律理念建立。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讲政治,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区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定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动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局党组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把法治建设有关内容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重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规定,局党组书记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与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相关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会前学法、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10余次。
(三)严落实,确保依法依规决策。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完善本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局党组会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充分借助法律顾问“外脑”作用,将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以及合同管理等全部纳入法律顾问审核范围,全面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将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提高依法行政效力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生态法治力量。
(一)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
以“对内提速、对外服务”为宗旨,全面落实“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切实做到为企业减负;加强入厅事项管理,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办事群众对政务服务满意度。持续政务服务统筹,加强信息化建设,抓好政务公开制度落实,畅通发布渠道。
(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结合行政处罚工作新要求,健全完善处罚程序,专题研究疑难问题,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处罚裁量基准;持续做好权力清单和处罚分类及公示期限等的动态管理。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坚持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会前学法、法治专题讲座培训等各项制度。做好《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新法新规宣贯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普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十进等法治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