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区两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大兴区生态环境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行政审批工作,积极开展“一窗式”服务模式,实现42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入厅,减少企业跑动次数。同时在“大兴生态环境”官方微信里设置专栏,方便企业了解环评相关法律、法规等各项规定。2023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受理144,其中许可79件;自主验收105件;环境影响登记表634件;辐射许可证148件;排污许可证213件;政务服务平台受理468件。
2.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修订印发实施《大兴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赔偿范围、责任主体、解决路径等内容,建立健全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处罚同步开展、无缝衔接的“一案双查”模式,破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追赔难、周期长等问题。对重大案件实施“一案一督促”,做到定期梳理办理情况,确保及时、依法解决。主动邀请区检察机关介入损害赔偿案件,实施全程监督,为磋商提供支持与保障。2023年,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7件,赔偿金额5682余万元。
3.扎实做好事中事后监管。配合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2023年,各类双随机抽查3593家次,按要求在全区生态环境领域推动实现“一码检查”,A岗人员绑定率、应用率均为100%。高效支撑“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促进营商环境法治化,推动“生态+营商”不断优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全面推进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规范化。围绕生态环境中心工作,修订《大兴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文书样式及填写规范手册》《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查决定制度》等制度,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设计和应对措施,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明确提请局党组会研究决策事项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查,保证了本局决策的合法性。2023年共59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按程序集体审议决定。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促进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疑难复杂案件论证常态化,充分发挥“智慧外脑”作用,将行政处罚、行政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各类协议全面纳入法律顾问审核范围。2023年共审协议204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新修订实施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调整完善局内行政处罚适用程序,组织学习生态环境保系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进一步巩固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清单制度。
2.全面强化综合执法。一是按照市级要求开展分级分类执法,以污染源为对象,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综合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等要素,完善污染源信息并动态更新,以日常“双随机”形式开展分级分类执法检查1510家次。2023年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10批次,共760家次。二是充分发挥科技执法作用,推进精细化监管落地见效。充分利用市级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强化重点排污单位线上监管,强化提升企业自行监管能力水平,对区级重点监管VOCs企业安装在线设备,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在线设备,扩大企业的线上监管范围。在重点保障时期利用走航监测车开展辅助执法,实时、精确监测污染物浓度分布情况,在发现污染源、反馈问题、调查核实、违法处理的测管治高效联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建立生态环境、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联动、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强化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结合2023年度北京市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出动执法人员2946人次,检查涉危险废物相关单位1473家次,其中联合区应急部门检查帮扶汽修行业及工业企业587家次,未发现危险废物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3.严格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共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616起,处罚783.761万元。
4.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实现执法队伍的全面整合、环境监管综合能力的全面提升,2023年,8名新入职同志取得执法资格。
5.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对在规范执法、典型示范、警示教育等方面具备示范和指导借鉴作用的案例,积极向市、区报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20余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2023年,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件,其中: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5件,主办5件。已于6月28日完成政协提案办理报告并答复委员,委员意见均为满意。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2023年,我局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99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1614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1610条,政务抖音公开信息数149条;及时按上级要求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渠道、依申请公开全年受理数量为11件、均已全部办结。
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3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出庭应诉情况。二是依法做好信访工作。2023年,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和投诉举报830件,同比上升24.62%。接诉即办“三率”成绩在1-12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自办案件中综合得分均为100分,区城指中心考评中2-9月均为100分,群众环境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培训宣传力度
1.持续强化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通过会前学法、举办“生态法治课堂”“执法业务大讲堂”精品课等形式,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举办典型案例研讨班、旁听行政应诉庭审、生态模拟法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岗位建功竞赛等活动,推动法律知识直达工作一线。
2.积极营造全社会生态法治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建成北京市首个生态法治主题公园,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举办启动仪式。开展“以案释法 共筑美丽大兴”系列环保普法宣讲活动,将法治融入百姓生活,深化普法实效,活动覆盖属地政府相关人员、区域内重点企业单位、辖区内居民共计5000余人。结合“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事件、时间节点,向社会各界宣传展示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创作推出《用心守好一方“净土”》等原创普法宣传片,其中《法护民生 还自然以宁静》被生态环境部评为生态环境法治动漫微视频优秀作品。积极参加市法治文艺大赛,原创法治文艺作品《环保法三字经》先后在大兴区法治文艺大赛决赛中荣获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北京市生态环境系统第三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岗位建功竞赛暨法治文艺大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优秀组织奖,并代表市生态环境局参加北京市法治文艺大赛并入围复赛,最终成功入选北京市法治文艺大赛优秀作品,于通州区文化馆进行展演。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3年,大兴区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不够系统。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带头学法用法主动性、实践性不强。缺少必要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缺乏法律防患意识。三是法治宣传力度还有待提升,借助新型媒体宣传法律法规的力度还比较滞后,宣传的方式方法有待改善和转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
修定实施《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等制度汇编。将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年度重点工作和总结等纳入局党组会重要议题,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通过法治讲座的形式专题讲述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以及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
(二)注重学习提高
带头落实学法规定,加强法治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读本、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民法典、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新颁布修订法律法规列入会前学法和理论中心组年度重点学习内容,切实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落实科学决策
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主持召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案审会42件。坚持重要问题亲自过问、协调,在推进重要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多次组织讨论分析。坚持重要事项法律顾问全面审核,2023年法律顾问共审核文件、合同200余件。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新国门新大兴生态环境发展。
(一)持续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体推进、融会贯通,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优化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探索大兴区“三线一单”细化成果应用。在规划环评、区域环境评估、项目环评阶段应用基础上,探索在集建地入市、多规合一平台、综合执法等方面开展实践。扩大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范围,在大兴经开区、中日产业园启动试点联动审批并探索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持续政务服务统筹,加强信息化建设,抓好政务公开制度落实,畅通发布渠道。
(三)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三监联动”,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深化行政执法协同机制,助力全面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度,拓展宣传阵地。重点抓好“六五环境日”“12.4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宣活动,为美丽大兴厚植法治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