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20年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着力在促进水务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和改进水务执法工作、提升水务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等方面开展工作,为水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工作,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以依法履职、严格执法为主线,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思想、原则和工作重点等,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具体。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建设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机关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工作落实。明确以“一把手”为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安排部署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负责相关具体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工作,同时第一责任人对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进展和落实情况及时进行了督促检查。
(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针对我局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实行“早晚弹性办、午间不间断”以及周末开展延时服务。2020年政务服务事项共办结1403件。推进告知承诺制,经与市局沟通确定我局第一批告知承诺制事项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审查”,第二批告知承诺事项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备案”、“建设项目配套节水设施竣工验收”目前已按照告知承诺制事项进行办理。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全程网办事项考核范围30项,我局全部事项已实现全程网办,达到考核要求。推出供排水接入“三零服务”,减少办理环节和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限。积极推进“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各部门共享共用,为投资主体提供查询渠道,缩短企业选址、设计和部门前期研究论证时间,2020年共在多规合一平台上回复综合会商意见78件。
按照市区文件要求,对权力清单进行梳理和动态调整。截止12月底大兴区水务局共涉及行政职权9类,涉及的权力清单共431项,其中行政处罚(379)项、行政许可(8)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职权(19)项。
推进临空区规划建设, 实现“临空区的事临空区办”。大兴区水务局移交7项职权由临空区(大兴)管委会行使。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职权2项、公共服务1项。
推进与经开区职权移交。经开区新扩区域涉及大兴区87平方公里范围内区水务局移交13项职权。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1项、其他职权1项。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我局能够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大兴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全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法律审查、备案,把合法性审查纳入制定规范性文件必经程序,把备案工作的重点放到审查上,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审查。我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都要经过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
一是严格坚持合法性审查,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二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5月份按要求完成《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调查问卷》填报工作,7月份对《大兴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回复修改意见,9月份按要求完成民法典涉及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落实《中共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党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均须党组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根据《大兴区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7〕42号)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法制科牵头协助各业务科室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日常工作中涉及法律法规的相关事项,特别是所有合同,均需法律顾问审核,出具修改意见,2020年共审核合同221份。
(五)落实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综合执法工作。
按照区司法局相关工作要求,我局于4月底梳理了下放镇街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共22项,包括行政处罚职权19项(其中3项直接下放镇街,16项权限划分为分区域办理),行政强制职权3项(其中1项直接下放镇街,2项权限划分为分条件办理),并与各镇街签订了职权交接清单共20份,完成行政职权下放镇街工作。按照市区两级部门要求,配合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做好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组建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相关工作。
同时,加强水行政执法。按照执法工作计划,克服受疫情防控对工作的影响,依托河湖长制并结合双随机工作机制,逐步开展针对供水单位、餐饮企业、在建工地、生产安全等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水事案件。2020年累计完成行政检查18416件,完成行政处罚872件,处罚金额共计2416450元,相关执法检查及处罚情况及时在网站进行公示。在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文件精神,针对《北京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水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北京市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形式多样的执法培训工作,从而有效规范水行政执法程序,切实履行好水行政执法职责。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参与重大案件的集体讨论,并对案卷进行法制审核。
(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2020年不断创新和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及时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在依法化解行政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并且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及时学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规定,熟悉立案审查、送达、审理等法定程序,保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规范性。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发生行政诉讼1起,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审待开庭,不存在被纠错或败诉情况。
(七)自觉接收人大政协监督。
根据区委办《2020年政协委员建议督查通知》和区政府办《2020年建议提案通知》要求,制定《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2020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承办建议、提案的牵头领导和主办科室工作人员应主动与相关代表、委员沟通,对其提出建议、提案的意愿等进行深入了解,切实掌握其真实想法和反映问题的实质内容,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所承办建议、提案形成具体的办理方案,主办科室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形成实事求是、事由充分的办理报告,并进行答复,对于办理结果不满意,需要再次办理的,主办科室须认真进行研究办理,自收到通知起两个月内办理完毕,并再次当面答复相关代表、委员。2020年,我局未收到人大建议,共收到3件政协提案,均已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完成办前确认、研定方案、办中沟通、制定台账、办理答复和整理归档工作。3件提案的答复结果均为“满意”。
(八)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
一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导向。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处级领导法律法规专项学习,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以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成效,牢固树立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依法办事等方面意识,2020年共组织4次会前学法。
二是积极开展宪法等专题学法和其他法治培训活动。全年共组织2次培训,5月份开展《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培训,邀请律师对条例进行解读,局机关和局属二级单位20余人参加培训。6月份采用在线旁听的形式开展了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机关各科室及水政监察执法大队共43人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了“徐国军与天津市水务局与天津市蓟州区州河湾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的庭审直播,切实提高我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能力。12月组织全体干职参与“宪法”主题的线上答题。
三是深入社区宣传涉水法律法规知识,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日”等机会,针对不同宣传对象,与相关科室及站所联合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村镇”“进工业园区”等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品,现场宣讲等方式,将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扩大宣传范围,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告知承诺制事项、即办件事项占比不高。电子印章还未全面普及。
(二)联合执法机制尚存在不足。部门之间衔接不够,配合不足问题依然存在,联合执法的信息共享平台、后续反馈机制尚存在缺失。
(三)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存在差别。部分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理论学习和实践工作经验,在实际工作中对法律法规运用出现偏差,造成执法程序错误,影响案件的推进。
(四)法制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法制宣传以现场宣传为主,但在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宣传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本年度大兴地区出现本土病例时,现场宣传无法开展,容易造成宣传频次和效果达不到预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全面履行法治区委、区政府各项部署,强化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党组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党组成员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切实履行职责。在局党组和全体班子成员的通力合作和全体人员的全力支持下,各项工作依法推进、日常事务依法开展,行政权力依法履行。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改革任务。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探索推出一批我局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审批事项。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工作,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启用电子印章。
(二)推进双随机制度的不断完善,结合大兴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形成合力,有效打击各类违法案件的发生。大力推进双随机制度的完善,各部门的业务资源实现共享,规避单打独斗的工作形式,降低重复执法产生的资源浪费,提升执法效能及效率,强化日常监管。
(三)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升执法业务水平。
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理论与业务学习培训,通过集中授课、实地教学、座谈交流、考试等多种形式,使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适应新的依法行政形势的要求,力求做到熟练掌握疑难案件的法律知识,并能够结合实际工作准确、熟练地运用。
(四)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
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另外有针对性的在网络、微博、微信等多媒体宣传方面进一步加强,弥补现场宣传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