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国家、市工作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为水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工作,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以依法履职、严格执法为主线,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思想、原则和工作重点等,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具体。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建设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机关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工作落实。明确以“一把手”为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安排部署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负责相关具体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工作,同时第一责任人对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进展和落实情况及时进行了督促检查。
(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2021年度,大兴区水务局共受理政务服务事项1521件,办结1573件,其中即办件办结266件、告知承诺件办结30件、承诺件办结1277件。近三年水务政务服务事项受理量均突破1200件,办结量逐年攀升,即办件(含告知承诺件)办理量连续两年翻倍增长。为落实好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水务局多项举措优化水务营商环境,一是2021年水务局共取消了3项政务服务事项,二是大力缩减办理时限,临时用水指标审批调整为即办件,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含技术审查)办理时限缩减6个工作日,通过临水、水评时限压缩,大大缩减了工程建设阶段涉水审批时限。三是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2021年告知承诺件共办理30件。四是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办理,2021年共在多规合一平台上回复综合会商意见134件。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我局能够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大兴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全局规范性文件,进行前置法律审查、备案,把合法性审查纳入制定规范性文件必经程序,把备案工作的重点放到审查上,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严格审查。我局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都要经过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
一是严格坚持合法性审查,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二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4月份按要求开展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落实《中共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党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凡涉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意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水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政策的制定等重要问题;机构改革(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人事制度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事项;其他需要集体研究的重要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根据《大兴区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7〕42号)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法制科牵头协助各业务科室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日常工作中涉及法律法规的相关事项,特别是所有合同,均需法律顾问审核,出具修改意见,2021年共审核合同95份。
(五)落实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综合执法工作。
按照市区两级对执法工作的安排部署,水务综合执法队分阶段针对不同主体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1.规范特殊用水行业涉水行为。按照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洗浴、洗车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6月30日起执法队联合8个属地开展普法及摸排调查,更新大兴区洗浴、洗车特殊用水行业台账。7月至9月专项执法检查期间,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50余人次,检查洗浴、洗车店43家,作出行政处罚12起,处罚金额62620元。逐步规范提供洗车服务的单位或个人用水、排水、节水行为,建设循环用水设施并登记备案。2.开展排水专项执法工作。按照市水务局关于《关于开展排水专项执法的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针对京南物流园、东南工业区等重点工业园区、生物医药基地、新城餐饮业集中地区开展排水专项执法检查活动。2021年累计出动检查人员400余人次,检查排水户211家,作出行政处罚20起,处罚金额130.51万元。结合大兴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加强对雨污混接错接巡查整治力度,经排查发现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违法行为1起,已责令当事人整改并合格,处罚金额6.6万元,并将执法监督与宣传引导相结合确保整治成效,有效规范了各行业排水户的排水行为。3.重视水务项目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2021年区水务局行政处罚职权新增了6项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处罚,执法队组织队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版),针对涉及水务项目安全生产方面的68项行政处罚职权进行梳理,建立水利(水务)工程台账,加大对水务工地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全年累计开展水务工地安全检查20家,作出行政处罚5起,处罚金额13.32元。4.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执法队重点针对项目水土保持、节水设施方案告知承诺制及穿跨河三类审批后期监管事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年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00余人次,检查在建工程68家,发现违法行为15起,处罚金额48.08万元。5.持续开展河湖水环境巡查检查。执法队依照相关水法规规定,加强河湖水环境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全年累计开展检查44130次,发现涉水环境违法行为7起,均已责令当事人整改并合格,处罚金额19.66万元。结合假期安全文明有序游河湖倡导,联合区城管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及街道办事处开展热点河段集中巡查执法10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制止不文明行为3起,确保了良好的河湖水事秩序。6.积极探索推进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工作。水务综合执法队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于今年年初查处一起擅自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新建排水口,造成河岸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经与赔偿义务人磋商,当事人已停止违法行为,并将受损区域及时恢复原状。
严格执法的同时,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按照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办要求,区水务局首次纳入大兴区2021年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涉及2个抽查领域的2个抽查项目。执法队对照任务考核指标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已多次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发起联合抽查检查任务,各项考核任务指标均已完成。
(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2021年不断创新和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及时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在依法化解行政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并且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及时学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规定,熟悉立案审查、送达、审理等法定程序,保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规范性。2021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
一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导向。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每季度组织一次处级领导法律法规专项学习,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以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成效,牢固树立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依法办事等方面意识,2021年共组织4次会前学法。
二是积极开展宪法、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学法和其他法治培训、宣传活动。全年由法律顾问组织2次工作人员法制培训,6月对全局A类岗执法人员共计30人开展为期9天的水务综合执法人员业务培训,12月份采用在线旁听的形式开展了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12月联合天宫院街道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2021年共组织9人参加北京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双随机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联合检查、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全面履行法治区委、区政府各项部署,强化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党组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党组成员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切实履行职责。在局党组和全体班子成员的通力合作和全体人员的全力支持下,各项工作依法推进、日常事务依法开展,行政权力依法履行。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进双随机制度的不断完善,结合大兴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形成合力,有效打击各类违法案件的发生。大力推进双随机制度的完善,各部门的业务资源实现共享,规避单打独斗的工作形式,降低重复执法产生的资源浪费,提升执法效能及效率,强化日常监管。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有效规范涉企监管执法,减少执法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涉。强化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