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9年大兴区水务局认真落实市、区两级工作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为水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高度重视法制工作,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以依法履职、严格执法为主线,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思想、原则和工作重点等,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具体。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建设法治诚信服务型政府机关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工作落实。明确以“一把手”为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安排部署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负责相关具体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工作,同时第一责任人对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进展和落实情况及时进行了督促检查。
(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严格遵守各项涉水审批法律法规,积极为广大群众和企业办理各类涉水政务服务事项,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办结1345件,群众满意度100%。信息上报12篇,共接待5200人次来人及来电咨询。进一步优化涉水政务事项办理流程,精简环节,压减办理时限。总承诺办结时限压减至266个工作日,压缩比率达到58.11%,新增四个即办件。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监督工作。一是严格坚持合法性审查,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二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照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关于做好废止或修订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兴商发〔2019〕14号)文件要求,在4月份对以区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的由我局起草的2个文件进行了清理,提出了保留意见。三是针对市区两级下发的《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等13个征求意见稿,征求并汇总各科室意见,完成上报。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涉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意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水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和重大政策的制定等重要问题;机构改革(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人事制度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事项;其他需要集体研究的重要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注重调查研究,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切实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决策活动。
根据《大兴区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17〕42号)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法制科牵头协助各业务科室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特别是我局涉及的所有合同,均需法律顾问审核,出具修改意见,全年法律顾问共审核合同150份,出具修改意见150份。并分别于6月、12月份组织法律顾问律师为各业务科室人员进行了两次法制培训。
(五)落实执法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2019年,全局A类岗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市水务局年初制定的“人均行政执法检查量在上一年基础上,再提升10%”的任务要求,认真落实“分级分片分河道”的具体责任,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加大对各类涉水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全年累计完成行政检查4316件,超额完成全年1500件行政检查的任务目标,行政检查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8.7%;人均行政检查143.86件(30名A类岗执法人员),超额完成50件人均行政检查的全市水务系统依法行政评议考核任务目标,其中水政监察大队作为一级执法人员(共7名),人均行政检查98.28件。
(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学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规定,熟悉立案审查、送达、审理等法定程序,保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规范性。二是严格依法办案,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去年我局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协助业务科室整理相关材料,协调做好案件的相关工作,经区法院开庭审理,一审行政裁定已经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我局胜诉。但原告不服,向二中院提交上诉状,上半年我科室经过与业务科室沟通,二中院并未进行公开审理,于1月中旬进行了前期调查谈话,最终于4月份出具二审行政裁定书,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我局胜诉。
(七)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
按照《大兴区水务局2019年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兴水发〔2019〕4号)文件要求,1月份在《大兴报》宣传水务法规知识,主要宣传的是新修订的《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
为了进一步加强水法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3月22日“世界水日”、3月22日至28日“中国水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组织5次联合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大量横幅、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开展涉水法律法规宣传,同时深入社区、企业,把法制宣传送到群众身边,共发放了宣传材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当前执法中群众的水法制意识还比较淡薄,不能很好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导致水行政执法困难,以至受阻。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全面履行法治区委、区政府各项部署,强化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党组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党组成员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切实履行职责。在局党组和全体班子成员的通力合作和全体人员的全力支持下,各项工作依法推进、日常事务依法开展,行政权力依法履行。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简和下放审批服务事项工作的通知》为重点,结合区政务办的相关部署,认真计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做好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同时优化服务方式,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优化和再造业务流程,全面梳理涉及群众办事的政务服务事项,逐项梳理基本流程和办事依据,简化手续,切实解决传统管理环节多、材料多等现实问题,切实做好放管服的各项工作。
(二)结合日常管理工作,拓宽宣传层面,提高全社会的守法意识,积极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在现有的工作方式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和社会大众需求热点,利用当前流行的大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教育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方式的创新,提升普法工作的宣传效果。
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