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区水务局  日期:2024-03-28 10:16 打印 【字体: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国家、市工作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为水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取得积极成效。现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以依法履职为主线,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思想、原则和工作重点等,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具体,狠抓工作落实。明确以“一把手”为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安排部署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机关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负责相关具体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工作,同时第一责任人对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进展和落实情况及时进行了督促检查。

  (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2023年度,大兴区水务局共受理政务服务事项781件,办结760件,其中即办件办结288件、告知承诺件办结28件、承诺件办结444件。为落实好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水务局多项举措优化水务营商环境,一是推进“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改革工作,将“一业一证”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按现有“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机制运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二是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在“一业一证”工作中将取水许可由原来的11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现场勘探、水质抽测环节不计入审批时限压缩为10个工作日含现场勘探等所需时间。三是严格落实联合报装相关要求,对于符合“非禁免批”条件的自来水市政接入工程,由自来水集团大兴分公司负责牵头落实工程建设;对于符合“并联审批”条件的给排水接入工程,告知实施单位与各审批部门沟通后,按照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占掘路和占道施工许可事项并联审批办理。2023年完成供水接入“三零”服务1件。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是严格落实《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兴政发〔2022〕18 号)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2023年我局承办重大行政决策1件。二是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我局能够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的通知》(京兴政发〔2023〕13 号)的规定,对负责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履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布等程序,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和合法性,2023年我局负责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三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2023年对我局牵头起草的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予以保留。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认真落实《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17〕42号)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北京专助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积极发挥法治机构工作人员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律师资源,形成以法治机构为主体,法治机构工作人员与律师互补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格局。在制定行政决策、开展行政执法和处理其他法律事务时,水政监察执法科牵头协助各业务科室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日常工作中涉及法律法规的相关事项,所有合同均需法律顾问审核,出具修改意见,2023年共审核合同138份。

  (五)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及时学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规定,保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规范性。2023年我局答复行政复议案件3起,行政复议机构均维持我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2023年我局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起,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023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被纠错情况。

  (六)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质效。

  2023年,大兴区水务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综合执法、专项执法、协作执法。累计完成行政检查12569件,作出行政处罚272件,处罚金额共计149.12万元。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100%,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100%,完成执法考核任务目标。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7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回复。

  (七)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

  一是年初制定年度学法培训工作计划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学习计划,每季度开展领导会前学法不少于一次。二是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各项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通过加强学习,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2023年至今,共组织领导干部会前学法4次。

  二是积极开展宪法、行政处罚法等专题学法和其他法治培训活动。自2023年9月8日起,大兴区水务局举办了为期9天共计72学时的执法专项培训。2023年5月22日,开展对镇街综合执法人员《水务下放职权执法实务》集中培训,对水务下放的22项行政职权逐一进行讲解。5月和10月分别以《北京市节水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为主题由法律顾问进行了专题讲座。积极贯彻落实《大兴区国家工作人员案件旁听工作制度》,采取网上观看形式,4月份安排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1次线上旁听。

  三是落实普法职责,切实开展好“法律十进”。多层面进行普法宣传,积极推进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2023年共开展法治宣传7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次。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各项工作均按要求推进,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联合执法机制尚存在不足。部门之间衔接不够,配合不足问题依然存在,联合执法的信息共享平台、后续反馈机制尚存在缺失。二是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存在差别。部分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理论学习和实践工作经验,在实际工作中对法律法规理解容易出现偏差,影响案件的处理流畅性。三是依法决策的意识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年我局第一次牵头制定区政府名义印发的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文件,对于决策的程序和要求掌握程度还不够清晰。四是干部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对法治宣传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全面履行区委、区政府各项法治工作部署,强化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党组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党组成员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切实履行职责。在局党组和全体班子成员的通力合作和全体人员的全力支持下,各项工作依法推进、日常事务依法开展,行政权力依法履行。

  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宣讲、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领导干部会前学法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的宣讲。二是在一把手讲党课活动中,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内容。依照《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将述法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重要内容,在年底的工作总结中进一步强化法治工作的占比。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强化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提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四是进一步加强各项水事活动和水务行业监管。围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依托北京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对标市区两级双随机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本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健全“两库”并做好动态维护工作,加强涉水事项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围绕社会关注的黑臭水体、河湖水环境改善、违法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深入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持续开展河湖生态环境和排水联合执法行动;;围绕水务工程建设,开展水务工程招投标、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水工程保护管理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水事案件。

  五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宣传活动力度。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宣传周期,针对不同宣传对象,联合各属地镇街开展“水法进社区”“水法进工地”“水法进校园”等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