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区水务局  日期:2025-03-27 12:05 打印 【字体: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24年我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国家、市工作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为水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主要领导和处级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法。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法律顾问按照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计划,每季度开展领导会前学法不少于一次。并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各项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通过加强领导干部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截至目前,已完成4次会前学法,分别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是加强水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普法培训。4至5月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3次执法综合知识答题,成绩均合格。5月组织3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全部通过。

  结合水务工作特点,认真组织以行政类法律法规、水务行业类法律法规和政务服务相关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培训教育活动,提升我局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法治素质及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加强水务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正确理解和把握。2024年组织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开展专题法治讲座2次,学时40分钟/次。5月份学习《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55号),由法律顾问讲解;11月份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是严格落实《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兴政发〔2022〕18 号)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2024年我局承办重大行政决策1件。二是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我局能够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的通知》(京兴政发〔2023〕13 号)的规定,对负责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履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布等程序,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三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认真落实《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17〕42号)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北京专助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积极发挥法治机构工作人员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律师资源,形成以法治机构为主体,法治机构工作人员与律师互补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格局。在制定行政决策、开展行政执法和处理其他法律事务时,法制与政务服务科牵头协助各业务科室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日常工作中涉及法律法规的相关事项,所有合同均需法律顾问审核,出具修改意见,2024年共审核合同143份。

  (四)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及时学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规定,保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规范性。2024年办理行政诉讼1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被纠错情况。

  (五)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质效。

  2024年,大兴区水务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综合执法、专项执法、协作执法。累计完成行政检查592件,作出行政处罚22件,处罚金额共计23.12万元。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100%,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100%,完成执法考核任务目标。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回复。

  (六)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大兴区国家工作人员案件旁听工作制度》,采取网上观看形式,6月份安排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1次线上旁听。

  落实普法职责,切实开展好“法律十进”。分别于3月22日的滨河公园的世界水日主题宣传,5月11日到枣园尚城小区宣传。10月31日旧宫碧海公园宣传等。多层面进行普法宣传,积极推进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2024年共开展法治宣传5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次。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各项工作均按要求推进,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干部法治素养有待提高。

  部分水务干部对水务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停留在表面,缺乏深入系统学习。在处理实际水事问题时,难以准确运用法律条文,存在工作程序不规范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培训机制不完善,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且培训形式单一,以理论灌输为主,缺乏实际案例分析和操作演练,导致干部未能有效吸收法律知识。

  (二)信息共享不到位。

  实时的信息共享平台尚没有真正建立,水务局只能通过每月打包横传的方式共享审批情况,易错易漏,缺乏时效性。城管执法部门无法及时获知与执法有关的审批的细节情况,水务部门也不能及时掌握城管部门的一手处罚资料。且水利部、市水务部门在布置工作、发布文件、开展培训时,一般都是布置到区水务部门,而有关处罚权已经转移给城管执法部门,不能及时掌握水务的要求。

  (三)法治宣传力度与精准度不足。

  宣传方式多依赖传统渠道,如张贴海报、发放传单,在新媒体平台的运用不够充分,导致宣传覆盖面有限。宣传内容未能根据不同受众群体的特点进行差异化设计,对普通民众宣传专业性过强,而对涉水企业则侧重于一般性法规普及,缺乏对企业经营中具体法律风险的提示。原因在于对宣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宣传资源投入不足,且缺乏对宣传效果的科学评估,无法及时调整优化宣传策略。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听取有关法治建设方面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二是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普法工作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全年组织领导干部会前学法4次,组织开展1次工作人员庭审线上旁听活动,工作人员法治培训2次。

  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做到依法依规决策。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一是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我局能够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大兴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前置法律审查、备案。二是我局在制定文件时,均按要求经过法制部门、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三是对政策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四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调整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是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五是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强化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推进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三是进一步加强各项水事活动和水务行业监管。由于执法权交接,水务领域日常监管工作发生变化,围绕水务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水工程保护管理等需进一步梳理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涉水事项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活动力度。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等宣传周期,针对不同宣传对象,联合各属地镇街开展“水法进社区”“水法进工地”“水法进校园”等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