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任务要求,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制度建设,持续强化依法行政
1.坚持党组会(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2023年在党组会、局队长办公会共计开展学习10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统计法律法规等。通过“一把手”讲法、“统计法进党校”、法治专题培训等,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2.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制度建设。制定《2023年大兴区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明确16项具体工作,推动法治工作全面开展。印发《2023年大兴区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保全年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单位本年度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其他重要文件制定过程中能够严格履行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做到应审尽审。合同签订需经外聘法律顾问审核、法规部门确认等流程,确保合同签订合法合规。
(二)优化统计服务,持续推进职能转变
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服务中心统计窗口全面落实大兴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大改革力度。不断优化基本单位名录维护,已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证准营、一码联动”。
2.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筹划、核查、评定、宣传”八字方针入手,圆满完成诚信企业认定工作,全年共58家单位主动参加,其中24家单位获得大兴区统计诚信企业荣誉称号,创历史最高纪录。
3.不断提升首都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制定《大兴区统计局接诉即办工作办法》,严格落实会商研判制度和日调度机制。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优势,落实“吹哨报道”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三)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提升执法效能
1.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公示”,按规定及时在大兴区行政执法公示系统公式执法计划、执法人员、双随机抽选名单和执法结果,全面规范执法公示工作。对接受行政处罚单位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行政执法协同协作。积极探索建立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改委对辖区内全行业的统计调查对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3.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我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全方位、全流程监测。逐步增加移动执法终端使用率,强化执法成果转化。坚持以案释法,以年度常规检查中发生的违法情节为原型,及时撰写统计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市、区两级微信公众号平台向全社会警示宣传。
(四)主动接受监督,持续深化政务公开
1.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严格履行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项目一律纳入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按照其流程规范管理,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实现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签订合同、资金支付等事项“一网通办”,提升招标投标透明度和规范性。
2.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在大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发布效力状态、清理废止文件。开展“五经普宣传月暨政务开放日”等活动,持续营造政民互动良好氛围。
3.自觉接受司法和纪检监察监督。我单位能够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自觉接受、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
(五)重视普法宣传,持续优化宣传方式
1.积极利用微信、微博、电子屏幕、文化墙、横幅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宣传,科所联动,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普法宣传折页、书籍、宣传品。
2.推动普法宣传活动与统计业务相结合。结合全局重点工作向广大统计调查对象及基层统计人员广泛宣传相关文件精神。以会前讲法、走访调研、“进企业”等形式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等活动。
3.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邀请北京市经济社会调查总队副总队长、二级巡视员杨世业同志到大兴区委党校,以“提高统计法治意识 切实防范统计造假”为题向大兴区全体新任副处职干部进行专题培训。
4.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线上旁听庭审活动。在统计调查、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开展“以案释法”普法,按要求定期整理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积极开展线上“以案释法”,利用微信公众号传播增强警示教育影响力。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统计局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在某些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精神不持续不深入,对文件具体内容理解不深不透,对标学深悟透上仍有差距。
2.统计普法形式不够丰富,针对性不够强。对于统计普法对象的精准把握上有所欠缺,在某种程度上一味的追求宣传面广量大,而忽视了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有效普法、精准普法。此外,统计普法形式仍旧较为传统,创新开展普法的办法不多。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重大决策论证情况。2023年统计局没有行政诉讼案件,全年共召开党组会、专题办公会集中研究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4次。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统计造假专项治理等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亲自带队到属地开展督导检查,推进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2.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宣法,落实“一把手”讲法制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面向全区统计系统工作人员,以法律法规为引导、以典型违法案例为警戒,对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严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依法普查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持续开展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的再学习再落实,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实施意见》等统计改革文件精神的再学习再落实,不断提高大兴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意识。
2.切实压实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在提升监督质效上下功夫。进一步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制度机制,不断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常态化,将专项治理情况作为各项监督的重点内容持续跟进。深入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融合,积极探索形成监督合力新模式。
3.着力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精准普法上下功夫。一是持续开展法律讲座,组织专题培训、“统计法进党校”,强化对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二是有效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等活动,利用专业培训会、调研、走访、日常报表等工作,有效开展精准普法。三是丰富普法宣传品,利用微信、互联网等平台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为统计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