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方位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为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依法行政实践,强化法治治理能力
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研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核心法律法规,显著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及依法行政能力。2024年度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全系统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得到显著提高。同时,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安排人员参与案件庭审旁听,推动学法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二)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2024年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继续加强党对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将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纳入系统各单位的日常学习中。结合“领导干部大讲堂”开展系统内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领导的法治思维与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强学习成果应用转化,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
(三)不断完善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机制
2024年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积极履行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按季度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清理与备案工作,确保文件适用的准确性。全年共发布重大行政决策性事项1项,积极保障公众参与权利,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性事项制定内容程序合法。
(四)聚焦重点领域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根据市区两级工作要求,制定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部署检查内容,重点强调工作节点,有序推进各专项检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均采用机构自查、平台核查、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明确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辖区居民生命健康安全。
(五)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并实施“八五”普法工作方案,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法治文化与卫生健康文化深度融合。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医务人员平时业务工作较为繁忙,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工学矛盾,因此仍面临医务人员法治素养和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下一步按照市级部署积极推进法治医院建设。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按照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全系统一盘棋,持续提升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能力,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区卫健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与此同时,我们要继续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述法成果的转化与运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中:
(一)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制订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全面履行部门法定职责。持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办事效率,明确非现场监管行业、领域清单,明晰“无事不扰”清单,优化营商环境。
(三)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评估、清理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坚持贯彻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五)规范执法行为,落实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继续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
(七)坚持贯彻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八)在“八五”普法收官之年提交满意答卷。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卫健系统内开展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宣贯。使领导班子会前学法成为卫生健康全系统各单位的一项日常工作,长期扎实有效开展。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