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区医保局  日期:2019-12-31 16:51 打印 【字体:

  2019年大兴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医疗保障工作部署,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民生领域重点工作,抓住机构改革契机,构建高效廉洁的医疗保障管理队伍,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大兴区医保局为新组建部门,已建立并逐步完善“三重一大”、内审、内控、财务等20余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意识,以“保稳定”为目标,以“重落实”为手段,坚持“四个导向”,确保全年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实施。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全面依法治国会议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为重点,采用会前学法、集中学法、自学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宪法》等党内外法律法规。

  2.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通过举办“零距离,听民意,面对面,解民忧”政务开放日活动,听取群众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使作风建设有新成效。

  3.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召开全区定点医药机构专项工作部署会、全区打击骗保工作情况通报暨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大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将初心和使命融入到提质增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中来,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与区卫健委、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力社保局六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多部门联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目标是发现一批、查处一批、公布一批、防范一批、教育一批、移送一批,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目前,已检查医药机构191家次,筛查5873人门诊大于2万元数据,约谈疑似违规人员76人,移送定管部线索5条;共累计追回、拒付费用114.71万元;住院手工报销票据真实性核查2803笔。二是积极推动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嘱信息共享、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等工作,确保各项改革平稳推进。

  4.积极响应总书记提出的“两不愁、三保障”精准扶贫战略重大民生实事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结合我区基本情况,研究制定《大兴区关于施行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保障范围、保障形式、保障水平,全面推进大兴区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推行手工报销合作模式,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合作,共同承担费用审核工作,优化人员结构,强化监督管理,从源头上加大治理违规违法行为。三是建立内审内控工作制度,并按照科室职能纳入量化考核,检视问题、真抓实干,以首善标准开展医保工作。四是建立“接诉即办”入户走访机制,针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群众反映强烈的医保相关问题,建立深入群众家中解决诉求,面对面讲解政策的长效机制。在解决诉求基础上力争“未诉先办”,通过对案件的数据分析,从一个问题发现一类问题,把被动响应变为主动发现、主动解决,加强源头治理。

  5.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凡重要合同、相关政务公开事项以及医保经办特殊流程先由法律顾问把关审查后再履行后续流程通过。通过构建管理科学、行为规范的制度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

  1.在积极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方面略显不足。

  2.定期学法落实不严格。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立足实际,突出重点,主动谋划我区医疗保障领域法治建设重大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切实提升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能力和依法治理效能。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把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作为加快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组织多种形式学法专题培训,在推进新时代医疗保障工作中突出法治思维,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选拔培养一批以业务骨干为代表的医保政策法规宣讲团队,结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以线上视频“云”宣指示批示精神、医疗保障相关政策。

  2.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严守基金安全红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在2019年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汲取有益经验,巩固成果;充分利用大兴区六部门打击骗保联勤联动机制,共同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基金监管能力。

  3.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期限、流程,充分告知办理事项有关信息,保证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畅通。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北京市大兴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