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落实“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大兴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围绕重点工作,牢牢把握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我区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法治思维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及宪法、民法典、其他重要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学习内容,本年度安排领导干部会前学法4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内容,本年度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等相关论述和法规。落实依法行政培训要求,本年度本级组织法治讲座2次,参加本系统组织的依法行政培训3次,切实提高了医疗保障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经自查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已履行公开征求意见、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公布等程序;深化落实《北京市大兴区重大合同审查办法》,本年度共签订货物及服务等事项合同36份,均严格落实合同订立、审核等要求;落实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不予公开”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完善,设专人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进行维护,确保职责全覆盖、事项无遗漏。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始终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通过建机制、定规则、强体系、提效能,构建安全规范的医疗保障体系。坚决扛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强化医保行政监管责任、经办日常审核检查责任,抓好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加强协议管理、费用监控、基金拨付、待遇审核、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责任落实;压实定点医药机构基金使用主体责任和自我管理责任,推动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照《大兴区政府系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具体实施办法》中相关要求,我单位在接件后及时进行综合分析,组织班子领导和涉及部门,对主办提案进行集中研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制定具体办理方案,已按时答复委员并形成报告。提案委员对于我单位落实联系制度情况给予“非常满意”评价。强化政务新媒体、对外联系电话等建设管理工作,畅通政民互动。依托“大兴医保中心”公众号提供政策解读、办事指南查询、业务表格下载、延时服务预约功能,同时利用公众号开展线上医保经办满意度调查,促进医保经办满意度提升。
(五)着力提升服务能力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流程实行业务办理综合受理,实现进一门,一窗办理。先行先试创建一站式结算小程序,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科室联动优化整合医保经办业务上下游流程,实现了机关事业、企业等实体参保单位进一窗,一站式办结医保退休业务。细化流程开展“帮办导办”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帮办导办服务台,在手工报销、生育津贴申领等经办业务中,主动推行帮办服务,在等候区的办事群众可在取号办理业务前,由帮办服务人员帮助梳理申报材料,并一次性告知办理方法及需补齐补正的材料,从而提高办事效率,避免办事人员多跑路。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我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对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创新工作研究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理解不够深刻,在深学、悟透上下的功夫还不足,在创新开展普法宣传以及部门法治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
二是区级医保监管手段相对薄弱。面对日益复杂的医保形势和更加严峻的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现阶段我区的医保基金监管力量却存在严重不足,特别是在稽核案件办理环节上,获取线索的手段受职能限制无法获取更为有效的突破,直接影响着稽核管理的效力和运作效能。
三是干部法律素质有待提升。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教育方式还不够丰富,组织学习时,以集体学习为主,研讨交流和专题辅导的比重偏低,学习载体还不够丰富、形式还不够多样。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坚持带头学法用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注重培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管理能力。通过法治教育培训,提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意识。强化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确保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2.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深化落实各项制度。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深化落实《大兴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经自查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大兴区关于开展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履行公开征求意见、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公布等程序。深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本年度签订的合同及依申请公开等事项均严格落实订立、审核、公开等要求。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稳妥推进市级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落地实施,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监管效能。针对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建章立制,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范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通知》、《大兴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异常数据问题协商实施办法》、《关于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调查、奖励和要情报告的工作方案》等监管制度,督促并引导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主动规范自身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4.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组织2022年医保警示教育大会,部署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新媒体、社区联播、公交候车亭等线上线下渠道,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宣传。精选相关部门公开发布的72个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提升定点医疗机构的“红线意识”,利用反面典型强化警示教育,在典型案例中汲取血的教训,进一步形成高压态势,杜绝出现欺诈骗保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个人利益。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医疗保障“以案释法”工作,利用政务新媒体曝光违规案例21起,凝聚全社会共同推进法治医疗保障建设的强大动力。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区医保局党组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坚持用政策法规指导工作行为,紧扣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主题,精细谋划全区医保工作。
1.开展理论学习,推动创新执法。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主责主业,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足功夫,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践行,激励引导全体机关干部持续提高法治素养,加强业务能力,创新开展执法工作。完善稽核流程,规范过程记录,提升执法效能,切实做到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2.普法与打击并举,落实基金监管。加强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细化各科室在普法中的责任,将普法渗透到医保服务和日常检查全过程,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扎实做好基金监管严打欺诈骗保。发现违规违法问题从重、从快处理,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提升震慑效果。纵深推进医保智能监管平台建设,形成以大数据分析,聚焦精准打击的数据化“吹哨报道”治理新模式。
3.强化素质建设,打造法治队伍。制定学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创新学法方式方法,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医保干部学法,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持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开创医保领域法治工作新局面。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