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区医保局  日期:2024-03-28 10:00 打印 【字体:

  2023年,大兴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目标,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为我区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工作建设

  我单位始终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十分重要位置。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强化理论引导

  始终将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摆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突出位置,集中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及宪法、民法典、重要法律法规等,积极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重点学,全体人员自发学”的浓厚学习环境,本年度安排领导干部会前学法4次;多次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相关论述;组织全体职工法治讲座及以案说法依法履职培训2场次,确保法制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民提升“知法、懂法、用法”水平。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社会的总体目标任务,加强法制学习与实践,推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通过构建管理科学、行为规范的制度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严格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二是继续落实法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凡重要合同、相关政务公开事项以及医保经办特殊流程先由法律顾问严格把关审查后再履行后续流程通过。本年度共签订货物及服务等事项合同50余份,均严格落实合同订立、审核等相关要求;三是设立专人对“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等门户网站实行政务公开动态清单管理,合理范围内主动公开本单位信息,根据申请人需求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四)压实医保主体责任,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能

  坚决扛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政治责任,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严守医保基金安全红线,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本年度完成我局《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调查、奖励和要情报告的工作方案》的修订,通过构建牢固的体制机制,构建安全规范的医疗保障体系;不断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加大监管合力,紧盯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高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基金监管薄弱环节,集中力量逐项排查。积极协助市总队调查涉及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国家转办件及市级投诉举报案件,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主动从源头理顺窗口服务,实行业务办理综合受理,不断落实“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机制,并在政务服务大厅内设置咨询服务台,主动推行帮办导办服务,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同时,坚持传统和新型服务方式“两条腿”走路,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打造“指尖上”的便民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办成事。另外,加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智慧型政务服务建设,依托北京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秉承“倾听民声、排解民忧”的宗旨,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事要解决”为目标,认真对待群众诉求,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我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对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干部主动学法意识有待加强。我局多次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全体培训等方式向干部普法,组织形式有限,部分干部自主性学习法律知识还有待提升。

  2.法治宣传效能应进一步扩大。我局通过“线上+线下”组合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但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应继续拓展,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应继续深化。

  3.法治政府纵深化发展有待提升。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依法行政基础性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梳理执法依据、履行执法责任、界定执法权责、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等行政执法职责基础性工作有待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率先学法用法,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我局始终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要求,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多次强调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牵头部门,积极开展工作。

  2.深化落实各项制度,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持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让律师成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法律参谋,保证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应有作用。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自觉接受监督。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将法治医保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本局重点工作,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刚柔并济执法环境;加大政务信息及时公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事项在政务服务网站公示,强化内部管理及外部管理,提升监管效能;同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

  4.落实普法责任制,营造依法办事良好氛围。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方案,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深入宣传先发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创新理论学习形式,增强主动学习意识。在集体学习的过程中增加分组讨论、主动发言等环节,并不断探索新型学法途径,让理论知识真正学深悟透,激励干部在自主学习中获得更多法律知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法律水平高的医保干部队伍。

  2.丰富法制宣传方式,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进一步通过网络及门户网站等“高流量、速度快”的新媒体形式将“法治+医保”深化于心,推进普法教育常态化开展,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效能,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3.强化技术赋能,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以新平台智能监管为抓手,加大追根溯源的广度,用好数据,找准问题,压实责任,。综合运用个人约谈、外区协查、行刑衔接等监管手段,精准、全面、高效的持续提升基金监管能力,将法治宣传与行政执法相结合,对涉及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处置到位,达到查处一处震慑一片的效果,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