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依法治区办的有力指导下,大兴区应急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监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局党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法规室具体承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承办科室直接负责,其他科室配合落实的组织架构。同时,连续6年聘请资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的积极作用。2021年11月,我局分别完成了公职单位及公职律师的申报工作,2022年,公职律师将在我局各项法制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
1、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制定印发《大兴区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明确年度8大项,46小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二是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在细化处级及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基础上,全市率先对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职责进行明确。三是制定下发了《大兴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工作思路、目标和具体措施,并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2、坚持标本兼治,狠抓重点领域治理
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3个专题、8个专项”,强化城市建设、危险化学品、城市运行安全保障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二是严格落实“十二项措施”,全面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三是成立七个区级专项督查组,与各属地、行业部门同步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
3、加强执法监督,积极消除安全隐患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措施,对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监督检查。二是围绕餐饮企业燃气、重点工程复工、防震减灾、校园安全等内容,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活动。三是完成建党100周年活动安全保障,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工业企业、仓储物流、机场周边200米范围内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四是统筹消防、交通、住建等部门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检查力度。
4、夯实基础建设,不断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一是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完成标准化达标创建企业。二是做好企业台账动态管理工作,完成企业审核维护和信息完善。三是发挥安责险风险防控作用,强力推动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运输、使用等单位实现安责险100%全覆盖。四是推进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建立一本账、开展一会商、推进‘三统筹’”的“一一三”工作法。五是全力做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三)加强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三项制度”
1.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根据《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在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政务服务事项、随机抽查等事项。二是公开职权事项41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9项,行政处罚事项378项,行政强制事项3项,行政检查事项6项,行政征收事项1项,行政给付事项5项,其他职权事项14项。三是按照时间节点及要求,对执法检查信息(每周公示一次)、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结果(下达决定后7日内)进行公示。
2.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加大事中“全过程”记录保障力度,对现场笔录、现场照片进行拍照录像,持续完善全程记录装备管理,及时更新音像记录装备,为推行音像记录提供必要条件。严格影像记录管理事项,建立和完善执法台账、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对于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行过程中容易引发冲突或容易造成缺少证据等执法活动,采取拍照、录音、录像的方式,记录执法过程。二是规范执法卷宗制作,建立健全《大兴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程序》和《大兴区应急管理局案卷评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案卷制作。
3.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按照《北京市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审核主体责任,规范审核程序,细化审核范围。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细化审核范围,包括审核行政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法规适用等情形。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四)加强行政监督,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每年组织案卷评查,对是否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为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律、规章,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立卷归档。通过自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 案卷的管理,提升了案卷管理能力和办理水平。二是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答复。
(五)加强宣传培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内容,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将学习宣传贯彻重要论述精神纳入全区镇街、部门领导干部培训内容,通过线上7万余人次有奖知识答题等多渠道、多角度推动论述精神广泛传播。二是利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同时利用大兴区应急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及信息,开展微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三是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和《应急预案知识》等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知识的会前学法活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部分干部对落实“三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特别是执法改革后,新人较多,培训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法律专业人才不多,法制审查队伍仍非常薄弱。执法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随着执法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新生血液不断充实,人员结构不断更新,出现了新人多,老人少,专业知识不够,工作经验不足等问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学法,规范用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应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二)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通过组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等法规。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和《应急预案知识》等应急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知识的会前学法活动。2021年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及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工作的情形。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认真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机制。扎实推进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全系统执法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责
全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并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在一些监管职责交叉、界限不清的行业领域推行联合监管执法。集中整治安全隐患,严肃事故查处,严厉责任追究。加强对重大违法行为案件的执法监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加强对事故暴露问题的整改督办,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改进创新执法检查机制,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切实处理好重检查、轻处罚等问题。
(三)促进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
加强执法人员上岗、在岗培训。结合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需要,组织开展学习调研、执法比武活动,保障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不断适应执法实践需求,持续提升执法监察水平。
(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宣传
依托“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防灾减灾宣传周”、“消防宣传日”等活动,积极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纲要》《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树立企业依法办企意识和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监管人员法治意识,着力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的良好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
北京市大兴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