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园林绿化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区园林绿化局  日期:2023-03-27 09:50 打印 【字体:

  2022年度,区园林绿化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按照《北京市大兴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公开版)的通知》要求。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认真履行2021-2025年法治建设实施规划及本单位2022年度执法计划;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完善简政放权。针对涉及园林绿化资源审批的事项,进一步推进“放管服”的改革政策,依照法律、法规、规范和必要的原则,对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办理树木伐移和占用绿地两项许可的审批要件、办理时限等进行精简调整。加强服务力度。真正抓好营商环境建设,落实主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负责人职责。责任科室落实专人,专项负责营商环境事项办理。做好政策解读和咨询工作,全心全意为群众搞好业务指导服务。提高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为民意识和业务水平,打造服务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队伍,切实提升我局的形象和服务能力。同时,加大大厅窗口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窗口人员服务态度,规范窗口服务标准。严明纪律作风。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受理的事项根据政策给予说明,能办的马上办,不能办的解释清楚,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出工不出力”,真正做到清正廉洁、爱岗敬业。

  (三)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大兴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根据我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实际产生情况建立台账,并按照市区具体要求进行文件清理工作。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决策承办部门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政策承办单位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认真研究论证,充分吸收专家意见,提升决策草案质量。严格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不提交集体讨论。

  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的落实机制。一是积极聘请法律顾问团队,为提高我局各项行政决策水平、防范法律风险、建设法治机关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申请成为公职律师单位,设立公职律师1名。后续我局将继续推进公职律师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积极响应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了综合执法

  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批复文件办理设立、撤销、合并、变更等事宜,按照规定设立、变更、撤销相关法人证书;不存在自设机构或擅自变更机构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隶属关系等情况;充分适应工作任务与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配置;持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具体执行《行政处罚法》以及相关程序规定,规范行政执法流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湿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积极响应本年度产生的一件行政复议事件,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裁判。

  (七)制定我局会前学法计划,完成2次法治专题讲座,同时加强执法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与培训。

  (八)围绕园林绿化工作重点,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效果。积极宣传全区园林绿化建设新理念、新举措、新成果及园林绿化法律法规,主动回应群众共享绿色生态成果的期待,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本年度进行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十余次。围绕“世界动植物日”“野保进校园”“爱鸟月”“北京野生动物保护”“宪法日”等主题进公园、进校园。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居民树立法律意识,共发放宣传手册及各类宣传品上万份。

  (九)严格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建立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畅通群众监督、行政复议渠道。及时进行案卷评查,对执法工作进行法治方面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同时做到及时约谈、责令整改。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问题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有待提高。各科室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还不够高,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尚需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提升。森林公安转隶后,我局已成立了综合执法队,但是人员到位缓慢且个人执法能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规范化和执法效能的提升。

  (三)普法方式有待创新。一直以来,普法多采用传统的培训、做展板、公园实地宣传、利用微博微信等方式,但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面尚需创新,普法宣传也应从注重形式向注重效果转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扎实推进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2022年度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如下: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我局本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计划中;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4次,主要涉及执法改革工作汇报、执法检查工作执行汇报、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汇报等。严格执行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以及市局下发的“三项制度”等制度文件。

  (二)坚持会前学法制度

  组织开展会前学法5次。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升依法执政水平”、“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大兴”等主题。

  (三)探索行刑衔接机制

  积极与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单位沟通,探索违法案件行刑衔接机制和程序,确保案件及时移交办理。同时,初步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疏通违法线索移交渠道,联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1起,行刑反向移送5起,受理公安部门移送案件1起。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建立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畅通群众监督、行政复议渠道。年内完成案卷评查4次,分别为局内评查1次,全市园林绿化行业内评查1次,全区各单位交叉互评1次,参加北京市司法局评查1次。

  (五)法治培训

  严格按照法治政府考核要求以及我局新组建执法人员工作需求,加强基层法制培训与指导。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织参加依法行政培训4次。4月-10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8月特邀市局法制处、执法队领导专家先后进行两次执法培训。行业其他相关培训十余次,涉及湿地法培训、防火培训、树木移伐审批培训、市局法制处执法培训等。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园林绿化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园林绿化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宣传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增强园林绿化系统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继续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工作

  建立长效学习机制,通过党组会会前学法、理论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讲座等形式开展。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2023年将继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按照普法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做好各个节点的普法宣传工作,坚持需求导向,传播法治园林工作正能量,创新宣传形式,努力培育普法品牌。结合群众生活工作需要,围绕群众“喜闻乐见”做文章,采取可读性、可视性、可感染性的手段实施普法宣传,使普法更接地气,积极传递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