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安定镇  日期:2023-03-24 11:14 打印 【字体:

  2022年,安定镇政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培养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2022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为主题,组织1次负责人讲法的会前学法,针对全体机关干部举办法《民法典》、《宪法》法制讲座2次。通过组织我镇科级以上和35岁以下年轻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培养年轻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制的理念。

  2、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工作专题学习会议一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明确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科室,并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列为对各责任科室法治政府创建能力水平及成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点。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重点,确保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全覆盖。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农村,打通普法工作最后一公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镇利用临街大屏、“大美安定”公众号、和法治工作群以及各村村民微信群在5月持续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与安定法庭在年初签订了《1+6法治同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共建合作协议》,法庭提供“订单式”培训,考虑疫情形势,我们最终以网络会议形式进行宣传授课,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进机关、进校园。

  (三)积极履行政府职责,依法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2022年共17件复议、诉讼案件。铁路沿线安全隐患违建拆除工作引发多起复议、诉讼案件,现均在处理过程中。剩余10件,胜诉及被维持案件6件,复议被纠错1件且已履行复议决定,撤销并重新履行程序作出决定,未决案3件。全年行政诉讼案件共8件,负责人均出庭,出庭率高达100%。

  (四)发挥行政调解职能,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

  全年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810余人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调动调解员、值班律师积极性,最大限度现场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减轻群众诉累。提高敏感度,对矛盾纠纷隐患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将其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激化,造成群体性事件。从法律层面一站式解决问题。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加快形成。

  (五)设立市民诉求综合服务中心,健全化纠纷解决机制。

  安定镇立足于基层法治建设创新,为化解矛盾纠纷搭建专业化、法治化调处平台。设立全国首个市民诉求综合服务中心。“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将服务前移,一站式受理群众诉求。对于群众的疑难诉求,以“吹哨报到”、“接诉即办”两大机制为抓手,汇集多部门的力量综合分析研判,办好、办优、办实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六)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

  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党委会上会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本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责任追究,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科学论证;决策中严格遵守决策程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决策过程有记录、有纪要、可检查、可追溯;决策后跟踪反馈对决策执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全方位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目前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需深化律师服务工作

  深化律师服务工作。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招募、选聘2家律所7位律师担任社区(村)法律顾问,实现“一村一顾问”全覆盖,但服务形式局限于每月一次的“定点式”服务,与村民沟通交流较少,特殊困难群众无法覆盖。协助村居委会订立、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和管理规定,为推进村(社区)建设、加强和改善社区社会治理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建议能力不足。

  (二)应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兜底服务”,引导依法理性维权。2022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受援人28人,提供法律咨询近1400人次。援助案件以老年人赡养纠纷为主,受援对象单一,且未能及时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作出充分的分析研判,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对于弱势群里的保护作用。应着力深入开展服务于农民工、残疾人、消费者等弱势群体的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支持本级人大、政府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汇报,对重大决策法治审核、重点案件诉讼进展等情况亲自过问,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按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着力落实“全面依法治镇”的总体工作计划,要求领导干部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为行政工作做好“法治体检、全程把脉”。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处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政府合同审查与管理工作时,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优化审查流程,提高决策,确保法律顾问作用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更加明显。

  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着力提升合法审核重要地位。应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审核标准和审核要点。审核切勿停留于表面泛泛而谈,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审查意见。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推进会、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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