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定镇政府依托大兴区争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契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着力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根据区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的通知》部署,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制定《安定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动议、起草、调研、评估、论证、审核、审议、公布等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迅速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同时,定期向区级部门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目前我镇尚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研究制定《安定镇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安定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安定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讨论制度》,紧紧压实行政执法各岗位责任、理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及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制定行政裁量基准细化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开。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开并动态更新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结果等信息;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制定《安定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并对行政执法整个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通过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活动及抽取行政检查单等方式对我镇执法亮证情况、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检查单文字记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抽查。经查,我镇均保证严格执行执法人员2人以上执法,执法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的执法文书符合主动告知当事人的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相关要求;执法案卷和执法检查单文字记录完整规范。
(三)加强行政调解工作
安定镇牢固树立矛盾纠纷化解第一责任人理念,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作用,以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为主体,“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目标”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理念,整合镇、村级人民调解员、政府法律顾问团、村居律师团、基层法律工作者、机关各科室、各村干部等资源,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各领域、各方面调解需求,建立咨调对接、援调对接、访调对接的调解工作机制。着力深入开展服务于农民工、残疾人、消费者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活动,维护其合法权益,及时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作出充分的分析研判,开展“进村咨询、上门咨询”服务,进一步发挥法律对于弱势群里的保护作用。紧紧围绕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主题,让法治治理的触角直抵基层末梢,为建设法治安定、法治大兴作出贡献。
(四)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提升行政应诉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从源头上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2023年全年开庭审理的案件均有行政负责人出庭。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积极配合法院、检察院妥善处理行政争议,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
(五)建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机制
我镇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自评工作,并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制订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汇报。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六)持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我镇持续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委政府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新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将新颁布施行的《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等内容纳入学法范围,与时俱进补充前沿法律规定,掌握其对依法行政的最新要求,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组织、参加培训等方式加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目前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需提高干部学法“质量”
“会前学法”活动、“负责人讲法”活动,切实增强尊法学法用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但是存在形式大于内容的情况,学习培训内容空洞,产生空讲理论,知识不落地的情况。应注重学习内容由理论性转向实用性,使得领导干部的学习内容能第一时间指导工作。
(二)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性
2023年我镇行政执法考核工作成绩良好,但存在部分考核指标年底考核期集中处理的问题。需在日常工作中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行政执法工作,为年终考核做好充足准备。
(三)需针对性开展行政执法培训
普法、学法工作不到位,存在遇到问题解决问题的现象,缺少对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预判能力,没有准备充足的学习内容能在推进工作时达到举一反三的效果。应围绕中心工作进行分析研判,针对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培训学习。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镇年度重点工作。我单位已完成研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任务清单》;推动完成主要领导讲法,带头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会前学法制度;主要领导听取法治工作报告,在涉及异地迁建、拆除违建等涉及群众切身合法权益问题、执法行动等过程中,主动深入一线,亲自坐镇指挥,以上率下,维护良好依法行政秩序;切实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指导本级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抓“关键少数”学“落地”的法律知识
优化“会前学法”活动,提高学法频次,优化学习内容。每月进行一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会议,以我镇近期发生或前期复议、诉讼案件为线索,整合优化学习文件,例如以真实行政执法案例为指导,切实发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在学习中生动形象的作用,让知识就地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有力抓手。
(二)持续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动态监测行政执法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行政执法公示规范率等行政执法考核指标。继续严格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行情况自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
(三)开展行政执法法律培训
针对我镇中心工作可能涉法涉诉问题,围绕城乡规划、行政答复相关法律规定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规划科等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补充法律知识,筑牢依法行政意识。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