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北臧村镇  日期:2024-03-28 09:29 打印 【字体: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领导下,北臧村镇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效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深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北臧村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更加扎实

  做好法治政府计划和总结。镇长办公会按季度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要点》进行自查,以督查促整改提升;全面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工作,细化指标,压实责任,以此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进行;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公开制度。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行政决策规范性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参加镇政府协调会,对历史遗留问题、政府中心工作等依法依规出具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支撑作用;年内发展公职律师2名,参加有关会议,参与诉讼案件办理。严格按照《北臧村镇人民政府合同审查办法》审查政府各类合同500余件,有效避免政府履约法律风险。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法治培训。针对执法基础薄弱的现状,结合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等新法以及常用法律法规,邀请律师进行法治培训,为提升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奠定了基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针对市民热线反映突出的问题,加强巡查,确保及时查处违法行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全年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656件。全面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全年组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3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考试通过率10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督促、检查行政执法公示情况、执法过程全记录情况,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共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8件,并依法出具法制审核意见,组织集体讨论,从实体到程序予以规范;组织镇级案卷评查1次,抽取案卷10卷,评分均在95分以上,参加区级组织的案卷评查5次,无不合格卷,反映出我镇执法人员能够依法执法。

  (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认真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专题讲法制度,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把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作为必学内容;同时注重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通过法律进机关对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普法、通过法治讲座补充最新法律规定、积极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依法行政培训班,推动提升政府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五)依法能动履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更加规范。我镇全年共产生行政诉讼案件16件,在行政应诉答辩、提交证据材料、谈话、庭审中配合风险化解,在回复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等方面充分、到位,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次,积极配合法院促进矛盾实质性解决。全年产生行政复议案件8件,均按期、按要求提交复议答复材料,依法履行复议决定,对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及时回复整改。

  人民调解工作更加深入。加强培训,提高调解员业务能力,完成人民调解员文书制作、法律培训2次;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扎实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工作。完善法律明白人台账,组织法律明白人参加线上培训考核,进一步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切实在基层解决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公共法律服务站全年共接待各类法律咨询1200多件次,针对土地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六)做好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高标准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围绕国家宪法日、妇女权益日、国家禁毒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线下普法活动20余场,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册、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与庞各庄法庭共同设立“普法驿站”,加强与法院沟通交流共建,共同开展普法宣传、法治讲座、纠纷调处,拓宽法治宣传和纠纷解决渠道。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

  在违法建设拆除方面,存在程序不规范问题。如未经充分调查,即作出限期拆除公告,认定涉案建筑物为违法建设,程序不当,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法治宣传效果有待加强

  法治宣传活动计划性、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宣传活动形式创新较少;“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需要加强落实、创新举措。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

  制定北臧村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切实按照北臧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镇党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季度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汇报。

  (二)严格落实学法制度,提升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持续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学法制度;年度内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政府理论为主题向机关干部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保证党内法规制度在本单位全面落实

  明确党内法规执行的主体责任,本人任第一责任人,副书记牵头落实,并按科室职责细化工作要求;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学习范围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将学习党内法规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通过“书记带头学、党委集中学、支部交流学”,引导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党内法规制度,积极主动落实。

  (四)严格合同审查,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确保决策依法依规

  持续严格按照《北臧村镇人民政府合同审查办法》审查合同五百余件;制定《北臧村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迅速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通过召开研讨会、书面审查等方式,政府法律顾问、司法所为政府中心工作、信息公开、违建拆除、复议诉讼案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

  (五)支持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各级监督,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

  支持配合人大、政协、监委、法院、检察院工作。自觉接受镇人大依法监督和人民民主监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政府财务管理流程和农村“三资”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切实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向本级党委、人大、上一级政府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带头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审判,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年度内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

  (六)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着力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

  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紧紧压实行政执法各岗位责任,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开并动态更新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结果等信息;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其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七)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全民法律意识

  高标准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普法与依法治理责任落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及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开展法律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等针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活动,不断扩大覆盖面,培养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实现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常态化,邀请律师、专家学者开展线下讲座,组织进行线上法律知识、业务培训;组织好执法人员参加区城管执法局的轮训;以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针对新修订的《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京城管发〔2023〕67号)以及《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2023〕311号)组织进行深入学习。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归档、保存,坚决防止不记录或事后记录等规范情况发生。

  (二)增强普法宣传效果

  结合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律十进”活动,持续强化“以案释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丰富宣传载体,营造浓厚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注重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的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其有效参与基层法治实践,引导“法律明白人”利用宪法宣传日、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吸纳优秀的“法律明白人”成为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将村居法律顾问驻站值班与下村相结合,为辖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