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工委办事处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高米店街道  日期:2021-03-31 09:31 打印 【字体: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保障普法工作

  1、领导机构及工作制度。2020年高米店街道调整和完善了高米店街道依法治街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了以街道工委主任为组长,各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高米店街道依法治街领导小组,执行日常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整理上报法治宣传教育的各种相关材料。

  2、高米店街道积极推进本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召开高米店街道法治教育工作总结及部署大会,制定本年度高米店街道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各相关科室根据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进行总结,确保既定工作目标能够如期完成。

  (二)法律十进及重点对象普法教育

  1、领导干部及公务员法治工作。高米店街道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实行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或讲座,并结合“12.4”等重要节点,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街道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2020年,高米店街道共组织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开展各类法治讲座或培训7次,参训人员达200余人次。组织政府机关公务员开展集中学法培训,受训人员达100余人次,累计受训时间达50小时。

  2、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2020年高米店街道各中小学均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学校素质教育总体规划中。适时开展包括法治宣传、法治讲座、普法画报展览等多种形式在内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各中小学还将法治教育纳入到对学生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通过主题班会、少先队活动、校园法治文化节、青少年学法微视频展示、法治优秀剧目展演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丰富青少年普法教育内容,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介绍常用的法律知识,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

  3、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工作。组织街道内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治培训。建立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制度,通过开展“文明诚信店”、“安全生产月”、“优化服务环境 助力文明企业行”等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完善信用监管体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4、村居人群法治宣传工作。高米店街道的普法工作,一直秉承充分发动群众,深入基层的原则,充分利用已经建立多年的法治宣传员和志愿者队伍,将最新的法律知识带到百姓身边。我街道围绕民生服务大局,有力有序开展各类普法活动,以百姓需求为导向,聚焦民生发展与社会稳定,积极开展法治宣传。

  5、流动人口法治宣传工作。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一直以来都是我街道各项工作的重点。为了最大限度地做好我街道流动人口法治宣传工作,服务“疏解整治促提升”专线活动,我街道司法所、安全科以及综治办等相关科室,先后在我街道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社区、交通枢纽及楼宇、绿地广场商业街开展针对流动人口特点的法治宣传活动10余次。

  (三)法治文化建设

  高米店街道立足地区发展实际,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文明城区创建,积极拓宽法治宣传阵地,不断增强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播放普法宣传片、张贴法治宣传系列挂图、社区楼宇电视等宣传载体,不断提升普法覆盖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法治宣传阵地建设。高米店街道十九个社区都建有法治宣传橱窗,完成法治宣传教材征订工作,按时张贴法治宣传挂图。高米店街道工委院内设有50平米法治宣传橱窗一个及电子屏一块,同时,街道法治公园建设也丰富了地区法治文化建设的宣传载体,服务了地区百姓。

  2、法治文化活动。高米店街道以法治文艺小分队为载体,鼓励群众参与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宣传总体规划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扩大了法治文化覆盖面与渗透力。

  3、媒体宣传载体创新。高米店街道注重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运用网络等现代媒体手段,线上、线下共同开辟法治宣传新阵地,积极在《大兴高米店街道》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普法内容,让居民足不出户了解法律知识与法治动态,同时利用绿地商圈广告屏宣传各类法治信息,增强法治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四)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普法活动

  1、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中,我街道通过播放广播、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宣传渠道宣传,做到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扫黑除恶”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重点人群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必要性认识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积极性,号召广大居民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等违法犯罪线索,鼓励人民群众勇敢地维护自身利益,自觉参加到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行动中来,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有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使街道居民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疫情防控,法治护航。为积极满足疫情防控期间群众的法律需求,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高米店街道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充分运用辖区现有大型LED大屏、社区滚动条幅电子屏、展示宣传栏等宣传条件,循环播放各类疫情防宣传片,滚动播出预防冠状病毒科普知识视频及宣传标语,同时利用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形式,推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公众预防、及疫情防控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加强对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法治宣传,大力普及疫情科学防控法律知识。

  同时组织协调司法所、村居法律顾问发挥专业优势,为疫情防控提供全面的法律法规支撑。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依法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医患纠纷、劳动纠纷、生产经营等问题,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针对疫情引发的旅游出行、餐饮服务、商业经营、劳动劳务、房屋租赁以及隔离返京、复工复产中的涉法问题,开展问卷调查,组织专业领域律师及时给予法律支持。全面把握依法防控重点任务,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高米店街道工委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和广大市民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高米店街道工委办事处陆续通过转隶、抽调、招考等措施充实队伍力量,工作人员在新岗位、新业务方面存在对政策法规的掌握及理解不深不透等情况,群众基础薄弱、政策法规吃不透、执行能力不足等问题。

  (二)行政执法监督效能需要进一步发挥,推进法律服务业规模化、专业化、精品化发展还需拿出更具吸引力的政策措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运行效能还需继续提高,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0年,高米店街道工委办事处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将宪法法律知识列为党校主体班次必修课,积极开发具有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的依法行政教学专题。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根据工作部署要求,着手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加强法治政府理论研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不断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1年,高米店街道将继续扎实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优质高效的制度供给、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创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以党建为统领的“多网融合、一网统筹”机制,建立网格化综合管理责任清单,将党建、综治、城市管理等纳入一张网管理。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模式,推动向事业单位购买政府服务改革。打造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指挥处置和镇街网格化基础“三个平台”,实现监管执法提质增效目标。

  (二)加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推进政府联系点优化调整,增加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数量,扩大联系点覆盖面。完善听取意见的方式,广泛集中民智,围绕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改革发展等,持续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立法后评估,为规章的制定、修改、废止提供更加科学可靠依据。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一步整合执法权限和执法队伍,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做好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动态管理。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完善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平台。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教育、环保、交通、医疗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

  (四)强化矛盾纠纷前期化解措施。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组织体系,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多元联动的工作体系。充分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审理等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