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办事处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清源街道  日期:2022-02-18 20:32 打印 【字体: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清源街道办事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实际情况,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长效进展,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落实

  清源街道办事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清源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不断优化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式方法,定期召集各部门负责人研究解决清源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问题,组织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落实。

  (二)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事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以问题诉求为导向,扎实做好“接诉即办”工作,用心为民办事,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切实推进政务公开。街道始终坚持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街道党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党委的重点问题、政府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合法性论证,并经集体讨论决定。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2021年,街道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同时,选派业务能力强,素质过硬的干部进驻便民服务大厅,更好的服务群众,通过设置便民服务项目公示,对街道重点项目、干部任用、执法内容等热点、焦点问题进行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

  2.严格遵守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街道辖区内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执法,行政执法人员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亮证执法,注重搜集违法证据。辖区内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做到了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案卷制作规范,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2021年清源街道共计作出行政处罚267起,进行执法检查4805起。共发生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2件。其中1件原告撤诉,1件被裁定驳回起诉,案件均按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全年无行政败诉。

  (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2021年清源街道充分发挥村居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法律活动,全年共向辖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000余次。同时,按照区司法局的统一工作部署,通过发放法治宣传品、办讲座、律师到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妇女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助力农民工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关爱未成年人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助老敬老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等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紧紧围绕疫情后期集中暴发的法律诉求、劳动纠纷、消费退费等纠纷,加强系统性梳理,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阶段性排查与反复性排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全面推行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模式,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不激化、不反复,防止出现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事件发生,确保无因邻里纠纷转为刑事案件的极端事件发生。

  (五)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2021年,清源街道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细化了学法计划,采取会前学法、自学和集中培训等方式,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21-2025)、《宪法》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街道还开展了《行政处罚法》知识培训、《民法典》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了街道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2021年,清源街道积极开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日、宣传月、法治宣传周等形式,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27次,发放宣传折页、法治宣传品5万余件。微信公众号法治宣传、《民法典》系列普法小视频共计推出12期,空中普法大课堂已开展48期。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仍显不足

  通过各类依法行政能力培训学习,清源街道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与依法行政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但是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仍显不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有待加强。

  (二)法治队伍力量相对薄弱

  街道法治机构工作力量明显不足。机构改革后,部分职权下放,司法所除承担法制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案件应诉、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重大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等一系列法制工作和辖区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外,还要做好街道布置的临时性工作,导致专门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不足、法制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事多人少的矛盾仍较为突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清源街道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街道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责,以身作则,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充分发挥党支部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21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同时,清源街道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全面落实学法制度,拓宽学法内容,提高学法实效,加强学法的主动性,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在街道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形成用制度管人工作机制,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继续加大对普法工作的贯彻执行力度,有效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要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三)进一步规范街道行政执法行为,重视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加大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大监督力度,提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继续强化对街道内部权力的制约,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积极发展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订、重大行政执法以及制度建设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内容、扩大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着力抓好部门办事流程的信息公开。

  (五)继续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协商沟通、救助救济等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工作,以教育、疏导为主要工作思路,以解决重点疑难问题为突破口,继续做好“接诉即办”工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