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住房资金存款利率

来源:大兴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4-11-11 17:19 打印 【字体:

  一、住房补贴

  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住房补贴存款比照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计息,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现行利率 调整后利率
当年缴存 0.35 0.35
上年结转 1.35 1.1

  二、单位住房基金和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单位住房基金和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单位存款部分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 利率
现行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活期存款 0.35 0.35
二、定期存款(整存整取) - -
三个月 1.35 1.1
半 年 1.55 1.3
一 年 1.75 1.5

  (二)从2015年10月24日起存入管理中心的定期存款,按照调整后的相应期限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三)2015年10月24日前存入的定期存款,在定期存款未到期时,仍按原利率计息;定期存款到期后办理续存的,按照调整后的相应期限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