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

来源:大兴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4-11-12 09:21 打印 【字体: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执行时间 管理形式 定价机关及作出决定日期 文件依据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2014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11月22日

发改价格[2013]887号

京发改[2013]2587号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0000元 2014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11月22日

发改价格[2013]887号

京发改[2013]2587号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 按不高于各校2013年同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 2014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11月22日

发改价格[2013]887号

京发改[2013]2587号

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 按不高于各校2013年同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收取 2014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11月22日

发改价格[2013]887号

京发改[2013]2587号

来源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