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档案移交办理指南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4-11-12 10:43 打印 【字体:

  为方便群众办事,毕(结)业生及退学学生、就业转失业人员、外埠进京落户人员、复退军人、农转非劳动力等登记失业人员的档案可不再转至街道(乡镇),由个人户籍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接收管理,街道(乡镇)应用档案信息数据提供相应服务。

  办理方式和提交材料:

  一、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http://rsj.beijing.gov.cn/)

  2、掌上办理(“北京人社”公众号、APP)

  3、现场办理(区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二、提交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仅供查验)

  2、个人进京审批材料(外埠进京人员提供,归入本人档案)

  办结时限:网上办理一般当日办结/现场办理即时办结

  三、告知方式及告知时间:

  网上告知/短信告知/现场告知

  其他需要服务对象操作或者知晓的事项:申请人档案按规定转递至区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后,可通过网上办理或掌上办理渠道申办档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