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北投如郡嘉园共有产权住房递补选房公告

来源:区住建委  日期:2025-03-17 11:17 打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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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兴区北投如郡嘉园共有产权住房将于2025年3月25日在大兴区瀛开巷5号院北投如郡4号楼底商(瀛义街与瀛秀路交口西50米)进行递补选房,本次选房活动将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全程公证。

  为方便申购家庭能够顺利选房,请申购家庭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认真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准备,避免由于自身原因影响正常选房。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大兴区瀛海镇YZ00-0803-2004、2005A、2005B二类居住用地(大兴区区级统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四至为:东至瀛义街,南至瀛志路,西至瀛通街,北至瀛平巷。项目总套数共1508套,销售均价为29000元/平方米(根据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全装修交房。

  该项目已于2022年8月19日至8月29日开展首次申购选房工作,于2023年3月26日进行递补选房工作,截至2025年3月17日,项目房源剩余37套,其中,一居室1套,建筑面积约71平方米;二居室23套,建筑面积约88平方米;三居室13套,建筑面积约89-110平方米。本次配售的剩余房源详见附件1-2。

  该项目单套住房的申购家庭产权份额比例为70%,北京市燕兴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30%份额。

  二、递补选房工作安排

  (一)本次递补选房本着“谁组退出、谁组递补选房”的原则,即京籍家庭退回房源纳入京籍家庭递补选房,非京籍家庭退回房源纳入非京籍家庭递补选房。各组递补选房家庭开发企业将按照2022年8月3日发布的《大兴区北投如郡嘉园共有产权住房摇号结果的公告》中的选房顺序依次递补选房,具体如下:

  本次面向申请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房源共18套,选房顺序号从第二组城六区和经开区户籍无房家庭及在城六区和经开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的第5456号开始,至5773号申购家庭。

  本次面向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房源共19套,选房顺序号从第五组在城六区和经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第3586号开始,至5356号申购家庭。

  特别说明:如京籍家庭全部选房完毕后房源出现剩余,剩余房源将纳入非京籍家庭配售范围(含当日弃选房源)。

  (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将于2025年3月24日前根据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2022年8月3日发布的《大兴区北投如郡嘉园共有产权住房摇号结果的公告》,在公证监督下拨打电话通知申购家庭,联系电话号码为申请人申购本项目时填报的电话号码,开发企业将通知上述第二组5456-5773号和第五组3586-5356号申购家庭,请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未接通,将会发送短信通知,请申请人注意查看,若未接到通知请及时与开发企业联系。

  (三)本次递补选房各申购家庭具体到场时间请参阅《北投如郡嘉园申购递补家庭选房时间安排表》(附件3)

  (四)申购家庭应按选房时间安排表中通知的组别、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顺序号呼叫选房家庭,选房人未到场,视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选房人,顺序选房。迟到的选房人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家庭组末尾。每户申购家庭选房到场时间安排当日有效,当日12:00前未到场,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五)每个申购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每组申购家庭选房时间不超过2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的,后续申购家庭可同时进行选房,如同时选中一套房源,按摇号顺序号确定房源归属。

  (六)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成功认购家庭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认购书》保持一致。购房家庭应与开发企业、政府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七)选房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

  申购家庭提交全部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社保权益记录、户口簿。家庭成员中有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卡)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家庭成员中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还需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港澳台家庭成员还需提交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外籍家庭成员还需提交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集体户口家庭成员(包含申购人)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簿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实际婚姻状况保持一致。

  备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八)选房必须申请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七)条中需携带的资料外,另需携带经公证处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第(七)条中携带的资料外携带授权委托书(附件4)、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九)选房家庭完成所有选房手续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与开发企业签订《北京市大兴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并交纳购房款,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并交纳购房款的,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十)完成选房后,购房人应同时交纳定金10万元,并签订《认购书》。选房现场只能刷主申请人名下的“银联”标记的储蓄卡,并且只允许刷一张储蓄卡。

  为保证顺利付款,储蓄卡中除定金外请多存10元,由此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现场不收取现金、支票、转账及存折,定金计入购房款。如购房人未能在其选定房屋时段内交纳足额定金(例:选房人在9:00-10:00时段选房成功,应在10:00前交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十一)选房场地位置及相关提示信息请参阅《北投如郡嘉园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温馨提示》(附件5)。

  三、特别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和购房人本人签署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购房承诺书》,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开发企业将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购房家庭完成选房后,将再次审核购房家庭购房资格,购房家庭须如实申报家庭情况,购房家庭凡有违法建设行为,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不符合购房资格或原选房所在组别要求的情况,不得网签,取消其购买资格。

  (三)申购家庭购房款计算方式: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房屋建筑面积×销售价格。以本项目为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一套建筑面积为89㎡,销售价格为29000元/㎡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89㎡×29000元/㎡=2581000元。

  (四)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规定,购房家庭放弃选定住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住房。

  (五)项目营销中心地址:大兴区瀛海镇北投如郡营销中心。乘车路线:地铁8号线瀛海站西1500米,兴16路昊海兴达站,兴15路、兴26路团忠路站。开发企业咨询、预约热线(9:00-17:00):010-81286666。

附件1:面向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剩余配售房源.docx

附件2:面向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剩余配售房源.docx

附件3:北投如郡嘉园申购递补家庭选房时间安排表.doc

附件4: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5:北投如郡嘉园选房场地位置示意图及温馨提示.docx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