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管理科(综合科)

来源:区国资委  日期:2021-12-29 21:09 打印 【字体:
分享:

  职责: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和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企业改革发展的情况,以及各方面对所出资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出资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根据国家及本区有关规定,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对所出资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福利保障。

  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指导、监督所出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所出资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从出资人的角度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承办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涉及所监管企业需要区国资委配合和协调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姓名:戴杰、闫兵

  咨询电话:010-81296242、010-81296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