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 基本信息
  • 法定职责
  • 领导简介
  • 内设机构
  • 所属机构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办公地址:大兴区观音寺小区双观巷甲2号

  办公电话:010-69244870(婚姻登记服务热线:010-69233665)

  传 真:010-69244870

  电子邮箱:mzjbgs@bjdx.gov.cn

  通信地址:大兴区观音寺小区双观巷甲2号

  邮政编码:102600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或窗口咨询

  咨询电话:010-69200699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8:00,节假日除外

  受理部门:委局办公室

  【监督投诉】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69200699

  通讯地址:大兴区观音寺小区双观巷甲2号

  邮政编码:102600

  程序标准:

  (1)申诉人可通过来电、来访、来函进行投诉。

  (2)本部门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进入纪检监察程序。

法定职责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委社会工委)是区委派出机构,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简称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委社会工委与区民政局合署办公,为正处级。

  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建设、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建设、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区委社会工委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本区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重要政策和方案,为区委宏观决策服务。

  (三)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区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

  (四)拟订本区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研究推进本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六)协调指导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七)协调指导本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和机制。

  (八)负责对全区社会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民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本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拟订本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落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贯彻执行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指导相关权益保护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本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本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

  (五)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联系街道办事处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统筹推进本区城乡社区建设,拟订本区城乡社区建设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拟订本区城乡社会救助规划、相关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八)贯彻执行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九)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本区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各镇街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区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本区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本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本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区医保局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享受医疗救助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区医保局负责医疗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