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管理科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3-04-23 17:47 打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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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室名称:生态管理科

  职  责:负责落实市污染源综合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负责污染源综合管理,制定全区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减排计划,督促落实年度减排任务。负责重点减排项目建设、运行监督管理。核定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和分配计划。负责制定重点行业污染防治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等工作。负责清洁生产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的组织工作。负责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水功能区规划和噪声功能区的建设规划。组织起草本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形势分析。负责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规划、标准的落实。组织开展生态状况评估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承担重大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本区生态环境科技政策、规划、标准。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组织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工程示范、技术应用和科普工作,参与促进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本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姓名:胡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