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米店街道

  • 基本信息
  • 法定职责
  • 领导简介
  • 内设机构
  • 所属机构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市大兴区高米店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22号院7号楼

  受理部门:综合办公室

  办公电话:010-69257800

  传  真:010-69257800

  电子邮箱:gmddzb@bjdx.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22号院7号楼

  邮政编码:1026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30(节假日除外)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3:00-17:30(节假日除外)

  受理部门: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10-60200083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电话、来访

  受理部门:信访办、纪检监察组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3: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60204075、010-69232610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22号院7号楼1层

  邮政编码:102600

  程序标准:1、来访登记,填写来访登记表。

  2、接访人接访,听取接访人诉求,了解信访情况。

  3、分析信访人诉求,甄别信访内容和所属系统,通知并转交至有权机关单位处理,录入信访系统,并开具受理告知单。

  4、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延期30日办结。

  5、如属于涉法涉诉,开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并引导信访人走法律程序。

法定职责

  办事处职能

  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街道工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本辖区内行使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城市建设管理职能和促进社会稳定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保证市、区人民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按照全区社会建设纲要,制定街道、社区全面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向辖区内社会单位布置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街道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4.组织开展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配合市、区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5.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辖区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参加辖区内新建居住区配套公共设施的验收工作,对未按规划要求落实配套公共设施或者建设质量存在问题的,提请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予以纠正。

  6.研究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综合治理,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7.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研究、制定本辖区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落实。

  8.负责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经营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街道辖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计划生育、红十字会、拥军优属、民兵预备役、征兵、防空、防汛、人民调解和地域统计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

  10.负责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加强社区服务设施的基础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及社会福利事业,开展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工作;组建并管理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指导社区服务志愿者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建立完善社会组织扶持发展机制,管理监督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指导社区自治组织工作,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发挥社区居民代表会作用,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11.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12.强化辖区内撤村转居和城市化进程中居民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理顺体制,完善机制。

  13.协调驻区中央和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医院等参与社会建设工作,建立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机制。

  14.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并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15.完成大兴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委职责

  街道工委是街道办事处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根据区委授权,对街道全面工作实行政治领导,支持行政组织和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完成区委赋予的各项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抓好本单位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

  3.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对辖区内两新组织的政治领导。

  4.领导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支持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5.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群众性的政治思想教育。

  6.贯彻党的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单位干部教育、培养、选拔、考核、考察、监督、任免工作,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区直属单位派驻机构负责人的监督考核工作。

  7.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加强两新组织中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建设。

  8.研究审定街道办事处社会全面发展建设规划,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支持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支持社区自治工作。

  9.组织制定社区党的建设规划,抓好区域化党建工作,协调指导驻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员积极参与社区政治生活。

  10.领导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做好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

  11.领导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辖区内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领导人民武装工作。

  12.完成大兴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