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兴区推进企业绿色发展构建绿色信用体系建设企业绿色信用等级评定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及评价内容,经综合评定,现对2023年度大兴区企业绿色信用等级(初评)的公示。
1.公众、环保团体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前提出反馈意见,需同时提供联系人、电话及相关证据资料(反馈邮箱:dxqhjjczd@bjdx.gov.cn)。
2.公示期为5天: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4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010-69267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