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兴区加快推进院前医疗 急救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日期:2021-04-23 16:12 打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联合印发<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0年—2022年)>的通知》工作要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大兴区加快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意见时间为:2021423日至43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wsjfzfbk@bjdx.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3号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709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0283833

  4.传真:010-60283833

  大兴区加快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0〕18号)《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联合印发<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0年—2022年)>的通知》(京卫医发〔2020〕4号)《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工作意见》《大兴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相对完善的院前急救体系,科学规划站点布局,提升急救呼叫满足率,缩短急救反应时间,全面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2021年底前实现9个新增急救站运行,加快推进观音寺急救工作站建设;完成2个(清源站、青云店站)现有急救站提升改造,推进4个(分中心站、芦城站、亦庄站、红星站)现有急救站提升改造;急救车洗消站具备运行条件;逐步提高救护车配置标准,新增急救车14辆、改造危重新生儿转运车1辆,全区救护车辆总数达到61辆,实现常住人口每3万人配置1辆救护车标准并满足实际急救站点设置需求;在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小于17分钟,急救呼叫满足率不低于95%,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8%水平基础上,维持指标持续向好态势;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符合区域实际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运行保障机制。截至2022年末,完成全部站点建设和改造升级,强化院前急救内涵建设,建立布局合理、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力争平均急救反应时间缩短至12分钟以内。

  二、组织架构

  建立大兴区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委、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各相关镇及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席会议由主管区长任总召集人,区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1名主管领导为组成人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委主管领导兼任,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1.完善新增院前医疗急救站点建设。新增10个院前急救站点。依托孙村卫生院、金星卫生院、礼贤卫生院、黄村医院,分别建立孙村、团河、大辛庄、芦城第二急救工作站。依托大兴区人民医院建立林校路、高米店B级站、高米店A级站、天宫院急救工作站。依托广安门医院南院区建立观音寺、清源第二急救工作站。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增设9个急救工作站,2022年底前增设观音寺站。

  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区交通局、各相关属地政府

  2.继续推进现有站点标准化建设。对全区现有17个(1个分中心站,16个B级站)院前急救工作站进行改造升级并优化流程布局。按照区镇财政体制,由相应属地政府负责标准化建设任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改造升级13个,2022年底前

  完成4个。

  责任部门:相关属地政府、区卫生健康委

  3.推进救护车洗消站建设。探索切实可行、节约高效的救护车洗消站建设模式,建立健全运行保障机制。在市级统筹下,采取在区人民医院孙村病区设置、依托区人民医院运行管理。按照平战结合、属地化原则,遇疫情等特殊情况区人民医院孙村病区启用,则救护车洗消需求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洗车机构提供相关服务。

  完成时限:按市级进度安排推进

  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各属地政府

  4.增配院前医疗急救车辆。按照市级配置标准,加强对急救车辆的标准化管理,以现有47辆急救车辆为基础,以10个新建站配置车辆为补充,充分利用、合理统筹,新增投用14辆急救车,达到常住人口每3万人1辆救护车的配置要求。危重新生儿转运负压车具备运行条件。

  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

  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

  5.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建设。以依托医疗机构管理运营为基础,从优化管理、合理配置、落实激励保障等方面入手,结合现有急救队伍情况和新增站点运营需求,合理补充人员数量,解决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短缺问题。建立与基层医疗机构职能相匹配,与院前急救工作强度相适应的人员经费财政保障机制,按每车组运行收支和工作量情况,核定站点运行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

  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

  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

  6.强化院前急救运行保障。深入调研,科学测算,摸清院前急救机构运行模式,综合考虑院前急救工作性质及与依托医疗机构关系,建立符合区域实际、可持续发展的院前急救机构运行保障机制,加强精细化管理,控制运行成本。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7.建立院前急救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建立设施及运营车辆台账。定期维护急救设施,建立急救车报废更新制度,确保车况和车载医疗设备良好运行。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对院前急救服务量、区域呼叫满足率、服务满意率、平均急救反应时间等指标的完成情况等指标进行考核,结果与站点运行经费拨付挂钩。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各属地政府

  8.探索多元化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方式。进一步增加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供给,探索采取“公建民营”方式,由政府提供业务用房、车辆等,社会资本办医负责日常运行,构建多元院前急救服务体系。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

  9.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监督机制。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监管,不断优化服务标准和规范,强化质量控制和督促检查。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考核。根据12345、市120中心等渠道反馈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责任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深化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院前医疗急救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的公益事业,是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者。院前医疗急救在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医疗急救需求,在应对疫情、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公共事件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确保辖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工作深入有序开展,卫生健康、编办、人力社保、财政、公安、交通等部门及相关属地,要在区政府领导下共同负责区域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各部门责任,把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列入本部门年度及现阶段工作目标,抓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2.密切沟通配合,加快工作进度。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区编办、区人力社保局要对单位临时辅助用工核定予以支持,对依托单位总体编制、临时辅助用工核定等予以保障;区财政局要加大对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和日常运行的资金支持力度;公安交管、交通部门要为新增急救站点专用停车位划定、道路出口设置等提供支持,并结合区域实际,研究完善保障救护车道路优先权的举措,提高救护车道路通行效率;各属地要将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安排,予以支持保障。新增站点建设、原有站点改造提升、车辆、设备购买等资金,按照区、镇财政体制改革权属分别承担。各部门通力合作,按照方案要求统筹谋划,加快工作进度。

  3.规范运行管理,提高效率质量。建立运营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确保专款专用,二级以上医院在编人员从事院前急救岗位工作,不得重复保障,不得突破工资总额。加快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及人才培养,促进院前医疗急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提升院前医疗急救车辆配置水平,加强对急救车辆的标准化管理,完善急救车辆和车载设备的更新报废标准,进一步提升车辆和装备的综合性能。完善院前—院内医疗急救衔接机制。优化医疗机构急诊资源配置,按标准和规范设置急诊科室。加强急诊学科建设,强化院前院内协同,规范交接工作流程。加强院内急救管理,不断完善并落实院内急救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落实分诊措施,引导急诊患者合理分流,确保病人从救护车到急诊室的安全快速转移,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423

 附件1 大兴区加快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x

 附件2 大兴区加快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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