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兴区2021年高风险电梯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日期:2021-01-25 11:25 打印 【字体:

  我局制定了《大兴区2021年高风险电梯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至2月2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dxjts@scjgj.beijing.gov.cn  2.电话:010-60211121

  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1月25日

  大兴区2021年高风险电梯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全区电梯安全工作,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高风险电梯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2020年全市高风险电梯安全评估情况的函》(京市监函〔2020〕23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高风险电梯专项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降低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提高电梯运行安全性和可靠性,让群众安全、放心乘梯。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提升行业管理水平,落实政府救济制度,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电梯安全"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职责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责任,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区应急局:发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电梯安全综合监管。

  2.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对更新改造大修的电梯实施监督检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对经评估确需进行更新改造维修的住宅电梯,纳入绿色通道,及时审核并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4.区民政局:负责为无物业管理电梯的小区引入专业物业公司结对帮扶,解决居民安全用梯问题。

  5.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的财政补贴资金。

  6.西红门镇、高米店街道、清源街道、兴丰街道、林校路街道等单位:负责对区域内重大安全隐患挂账整改,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消除安全隐患。对产权主体不清、资金政策不明的住宅电梯,审核上报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补贴资金申请,保障地区安全稳定。

  7.电梯使用和维保单位:负责电梯的使用安全,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治理措施、治理期限、责任人员、经费保障和应急预案,消除事故隐患;维保单位负责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协助使用管理单位消除电梯安全隐患。

  三、工作内容及流程

  1.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大修、改造的电梯,由使用单位制定治理方案,确定修理、改造单位,施工单位履行开工告知并接受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分别向属地和行业部门履行销账手续。

  2.对存在安全风险,需立即调整的电梯,由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经定期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分别向属地和行业部门履行销账手续。

  3.对报废拆除更新的原有电梯,由使用单位制定报废更新计划,选定制造单位,拆除原有电梯,履行注销手续。施工单位履行开工告知并接受安装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提交使用登记材料,领取《电梯使用标志》,并向属地和行业部门履行销账手续。

  四、资金来源渠道

  (一)自筹资金

  商场、医院、学校等电梯权属使用单位,根据各自经营特点,主要采取自筹资金的方式,对存在安全风险的电梯,按照评估报告要求进行整改,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属地积极督促、指导,予以政策支持。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对已建立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居民住宅小区电梯,可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京建物〔2009〕836号)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的《关于简化程序方便应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20号)规定,支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的,应接受属地监督。

  (三)政府救济

  对于产权主体不清、资金政策不明的住宅电梯,可以按照《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15〕68号),启动政府救济。在业主自筹一定资金的基础上,相关属地审核上报电梯更新改造大修补贴资金申请,区财政局统一落实补贴资金。同时,为无物业管理电梯的小区引入专业物业公司结对帮扶,解决电梯失管问题。

  (四)公益捐助

  鼓励社会公益团体、组织及个人以公益捐助的形式,参与电梯安全风险整治,鼓励对居民住宅电梯采取一次性捐助更新的方式,消除电梯隐患,解决百姓出行问题,提升企业形象。捐助资金为一次性公益资金,电梯产权仍由单元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费用按房屋产权性质由原产权单位和业主共同承担。

  五、工作计划及进度

  2020年风险评估结论为存在风险的电梯共62台,均为2级风险电梯(附件1)。依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2020年全市高风险电梯安全评估情况的函》的相关建议,现就2021年高风险电梯治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工作计划

  62台2级风险电梯纳入2021高电梯风险治理任务,并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治理工作。各属地按照治理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并按时报送工作进度表(附件2)。

  (二)治理工作要求

  评估结论为2级风险的62台电梯,存在未设置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制动器采用单铁心形式等问题,建议电梯安全管理主责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降低风险,并将采取的有效措施形成书面材料向相关属地备案,相关属地统一向区市场监管局备案。

  (三)工作进度

  1.通报评估结果阶段(2021年3月31日之前)。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高风险电梯治理工作方案,2021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并向责任单位发放电梯安全评估报告,向相关单位通报全区2020年高风险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结果及2021年高风险电梯治理要求。

  2.整治阶段(2021年4月1日-10月31日)。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向责任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责任单位对照电梯安全评估报告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各相关属地密切关注辖区内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运行状况,落实救济政策,完成本地区风险整治工作。

  3.重点督查阶段(2021年11月1日-12月31日)。区市场监管局通报风险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电梯风险治理工作开展督查,对未落实整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依法责令停止使用,书面通报相关部门和属地,提请区政府作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推动隐患整改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本行业、本辖区电梯隐患治理工作。

  (二)强化落实,完善机制

  各相关单位要以此次工作为契机,理顺任务分工,逐步建立健全本行业、本辖区电梯隐患治理联动工作机制。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相关单位要确定责任科室,明确一名信息报送人员,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每季度末将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至区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属地每月26日前,将高风险电梯治理工作进度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区市场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汇总后统一向市市场监管局及区政府报送。

附件1:大兴区2020年高风险电梯安全评估情况表.xls

附件2: 高风险电梯治理工作进度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3: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4关于对《大兴区2021年高风险电梯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doc



我要提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