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兴区核心团队奖励和服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区产促中心  日期:2023-01-04 16:11 打印 【字体:

关于对《大兴区核心团队奖励和服务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北京市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大兴区核心团队奖励和服务办法》的通知

一图读懂:大兴区核心团队奖励和服务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核心团队在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大兴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起草《大兴区核心团队奖励和服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3日(因文件审议安排工作需要,意见征集时限调整为10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cczxqf@bjdx.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3段15号-区产促中心企业服务科(1611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3.电话:010—81296327

  4.传真:010—61298188

  5.登入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模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

  2022年1月4日

  大兴区核心团队奖励和服务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核心团队在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大兴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支持范围及条件

  第二条 符合区域引导扶持产业发展方向的,且综合考评80分(含)以上的企业,对其核心团队给予奖励和服务。

  第三条 综合考评按照企业年度经济指标、发展指标、社会贡献等进行打分。

  第三章 奖励和服务内容

  第四条 给予企业5万-20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综合考评100分以上的,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奖励;95分-99分的,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奖励;90分-94分的,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奖励;85分-89分的,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奖励;80分-84分的,给予企业最高10万元奖励。奖励人数原则上不设限制。

  第五条 对符合条件的核心团队成员提供医疗健康、交通出行等服务。

  第六条 以上条款区内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

  第四章 实施及资金来源

  第七条 北京市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产促中心”)负责统筹评分、申报、兑现及服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为企业评分;区产促中心会同区财政局确定奖励额度,报区促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直接拨付至企业。

  第八条 区财政局负责提供资金保障。

  第五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区产促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间如遇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变动将做相应调整。

附件1:《大兴区核心团队奖励和服务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大兴区核心团队奖励和服务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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