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态之基,是生态系统中最活跃、影响最广泛的要素。稳定、健康的水生态系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和公共资源。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增强水生态保护修复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推动用生态办法解决生态问题,促进大兴区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助力“宜居宜业新大兴、繁荣开放新国门”建设发展,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22〕29号)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区水务局组织起草了《大兴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8月1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wjjgk@bjdx.gov.cn(仅在征集期内有效)
2.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艺苑桐城行政办公楼A座1202大兴区水务局水利建设管理科(河长制工作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1298131(仅在征集期内有效)
4.传真:010-81298177(仅在征集期内有效)
5.登录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jdx.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大兴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大兴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docx
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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