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办字〔2020〕13号)精神,北京市大兴区应急管理局起草了《大兴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至7月27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40号院213室北京市大兴区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邮政编码:1026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区危化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2.电子邮箱:ajjwhk@bjdx.gov.cn。
3.电话:010-81296049(工作日9:00-11:30,13:00-18:00)
4.登录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大兴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大兴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docx
北京市大兴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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