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决策部署,落实北京市“信用管理服务创新先导园区”试点建设工作要求,优化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营商环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形成《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归集与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因文件审议安排工作需要,意见征集时限调整为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lkqzhspb@bjdx.gov.cn(此邮箱仅在公告期内有效)
2.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榆顺路12号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审批2室综合审批部)(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3.电话:010-81699530(此电话仅在公告期内有效)
4.传真:010-81696020(此传真号仅在公告期内有效)
5.登录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jdx.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归集与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行政相对人信用信息归集与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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