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人力资源市场环境,加快推动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北京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政府令〔2021〕29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首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字〔2022〕52号)要求,2023年初,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关于印发<大兴区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及若干实施细则>的通知》(京兴人社就发〔2023〕29号),在推动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该政策将于2024年底执行到期,根据政策执行情况及我区实际,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了《关于优化大兴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rbjjyk@bjdx.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桐城行政办公楼9号楼一层(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登录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jdx.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4.电话:010-81296823
5.传真:010-81296822
附件1:关于优化大兴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优化大兴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起草说明.doc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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