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24年5月8日市政府印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通知》(京政发〔2024〕15号)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关于重新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的函》(京规自函〔2024〕114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代大兴区政府草拟了《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大兴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至5月13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daxingtdlyzx@ghzrzy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华寺东路一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261279(仅在征集意见期间有效)
4.传真:010-69241842(仅在征集意见期间有效)
5.登录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jdx.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大兴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大兴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比例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5年4月14日
其他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