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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和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民增收,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及《北京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文件要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大兴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研究起草了《大兴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2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联系电话:010-81298526(仅在征集意见期间有效)
传真电话:010-81298561(仅在征集意见期间有效)
2.电子邮箱:nwdysgg@bjdx.gov.cn
3.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永华南里16号楼1506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4.登录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大兴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大兴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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