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国土调〔2013〕34号)、《关于编制2020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建议和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减量计划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的函》(京规自函〔2019〕2339号)文件要求,保障大兴区城乡建设用地资源和社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20年大兴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新增供应总量为100公顷,全部为新增供应。
(二)用地结构
2020年大兴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新增供应中全部为定向安置房用地(含棚户区改造用地)。
二、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