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

来源:区民政局  日期:2024-06-17 16:46 打印 【字体:

  科室职责:负责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开展临时救助。参与有关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专项救助有关政策。负责本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拟订本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社会福利机构落实相关管理规范和行业标准。落实残疾人福利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落实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指导残疾人福利机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统筹负责由本区民政部门管理的退休退职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履行民政部门遗产管理人职责。负责落实儿童福利、孤困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的儿童福利、孤困儿童保障和儿童救助保护等工作。组织拟订本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相关政策。落实慈善信托备案管理制度。负责对本区慈善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及交流合作。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建设。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大兴区福利企业集体资产管理协会”开展工作。

  负责人姓名:邵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