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中央、市、区有关外事政策、涉外法规、文件精神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与决定;参与起草本区外事工作相关文件;开展外事服务调研,为区委、区政府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及建议。
2.负责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委会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络,开展外事活动、涉外会议等协调服务保障工作,推进首都交往新门户建设。
3.协调服务区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外事活动及国内外出访事宜;协调开展与外事工作及国内互访相关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4.协助开展驻区中央、市属单位和驻区部队日常联络、沟通、协调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5.协助推进本区经济、贸易、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与国内外城市或地区缔结友好关系。
6.服务保障区内企业(机构)相关涉外事务;协助推进国际语言环境建设。
7.配合开展因公出国(出境)人员护照(通行证)、签证办理,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邀请外国人来华等工作。
8.开展与外事工作相关的教育培训、科技文化交流和人才培养等工作;开展涉外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来我区合法采访外国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的协调与服务工作。
9.协助处理本区重大涉外事务,参与应对本区涉外(突发)事件。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