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禁止违法建设相关工作;
2.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管理、防汛抗洪、节水、绿化工作;
3.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
4.配合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
5.摸排无证无照经营和"开墙打洞"违法行为;
6.建立"街长""巷长"制,创建文明示范街巷;
7.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8.按规定配合相关部门利用居住区业主共有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
9.制定本级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10.协助做好环境监测、治污减排工作;
11.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综合协调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工作;
12.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13.做好控制吸烟工作;
14.组织开展小广告清除与市容保洁工作;
15.协助做好夜景照明管理工作,参与检查地下管线保护工作;
16.配合做好供热采暖管理工作;
17.组织居民做好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居住地区(包括胡同、街巷、住宅小区等)扫雪铲冰工作;
18.协助做好交通管理工作。
负责人:苑兴华
联系电话:010-69265206